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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雅克·盧梭(公元一七一二至一七七八年),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盧梭認為,一切權利應該屬於人民,而政府和官吏是由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權委任他們,也有權撤換他們,直至消滅奴役、壓迫人民的統治者。這就是盧梭的人民主權思想。 《你盧梭系的?》一書,精選數本盧梭代表作譯本,反映了盧梭民主哲學的主要思想和理論。從《你盧梭系的?》一書中,我們可以感悟盧梭對人生、大自然的態度,領略盧梭對社會、財富、科學與藝術的理解,體會盧梭那淳樸、清澈、追求完美的天性。 全書共分為上、下兩篇,每篇各有五大章節,上篇談論盧梭的民主思想,分別就社會型態、主權與公意、政府、選舉與監察、人類的不平等作考察,收錄的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盧梭認為,人與人之間基於自由意志而訂立的社會契約是國家唯一的合法基礎,契約的目的在於達到每個結合者的平等和自由。他把國家設想為一個公共人格,具有自己的生命和意志,國家的意志必須以人民的公共利益為基礎,永遠著眼於全體共同的目標才是公正的;下篇敘述盧梭的教育主張,將人的教育過程區分為嬰兒時期、兒童時期、少年時期、青年時期,另外還闡述了對女子教育的看法,收錄的著作有《愛彌兒》。盧梭透過對他所假設的教育對象——愛彌兒的教育,來反對封建教育制度,闡述他的資產階級教育思想。他主張對兒童進行適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即服從大自然的永恆法則,聽任人的身心的自由發展,讓孩子從生活和實踐的切身體驗中,透過感官的感受去獲得他所需要的知識。
內容提要 序言 盧梭的一生 上篇 論民主 第一章 社會形態 18 論古老的社會 18 論最強者的權利 19 論奴隸制 21 論最初的約定 24 論社會契約 25 論主權體 27 論社會狀態 29 論財產 30 第二章 主權與公意 33 論主權 33 論公意 35 論權力的界限 36 論生死權 39 論法律 41 論立法者 42 論人民 46 論立法體系 49 第三章 政府 51 論政府 51 論政府的類型 53 論民主制 55 論貴族制 56 論國君制 57 論混合政府 60 論一個好政府的標誌 61 論維護主權權威 63 論代理人 66 論政府的創制 68 第四章 選舉與監察 71 論公意不可摧毀 71 論投票 72 論選舉 75 論獨裁 76 論監察 79 論公民宗教 81 第五章 人類的不平等 84 人類的兩種不平等 84 從自然狀態來考察人 86 從形而上學來考察人 90 談談語言 94 從道德方面來考察人 98 關於戀愛 102 圍起自己的土地 104 原始事物的進步 107 人類的新情況 111 社會制度 114 關於父權 116 真正的契約 118 名望與權威 120 不平等的頂點 121 下篇 論教育 第一章 嬰兒時期的教育 126 教育的意義 126 三大教育者 127 生命力的表達 129 語言的開始 130 第二章 兒童時期的教育 133 童年時光 133 教育法則 134 身體訓練 136 感官培養 137 第三章 少年時期的教育 140 少年時期 140 培養科學興趣 141 有用原則 144 《魯賓遜漂流記》的影響 146 職業的選擇 148 第四章 青年時期的教育 150 十六歲自愛的年齡 150 十八歲博愛的年齡 152 二十歲愛的年齡 153 第五章 女子教育 156 女子教育的目的 156 最初的教育 158 對身體的培養 159 明白做事情的意義 161 培養勤勞和約束的習慣 162 培養優秀的人格特質 164 信仰的教育 168 附錄 盧梭的信 175 盧梭名言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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