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嚴肅的法律書,而是一本小人物奮鬥的動人故事書; 所有享受民主甜美果實的人,都該知道的故事。
美國憲法是第一部成文憲法,一七九一年加入「權利法案」後,這部憲法原文至今未被變更一字。而在歷史的洪流裡,這部屹立不搖的憲法,雖文字不變,但它的適用卻是「活」的,兩百多年的歷史發展及眾多判例,使它面目更加清晰。當我們細細梳理它的發展過程將會發現,裡面飽含小人物們的吶喊與呻吟。
一八五七年,黑奴史考特的爭訟引發南北戰爭;一八九六年之前,繼華人鐵路建工丁方越無身分證明被判遣返原國後,洗衣店老闆李益世挑戰種族主義者成功,但同一年,擁有黑人血統的鞋匠卜萊西挑戰黑白分隔「分而平等」卻未果,直至一九五四年,由幾位小學生的貧窮父母成功推翻「分而平等」;凡此等等,沒有這些關於平等權的判例,今日的美國,不會是我們所熟悉的「人生而平等」的國度。
另外,尚有關於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以及緘默權、律師權、合法程序等,今人所熟悉的各項人民基本權利,也是經由各項判例砍掉重練、逐漸依骨填肉而成。
陶龍生博士,以善於說故事的文筆,在憲法弘大架構中,傾聽美國小人物們的呼喊,這些故事上演的不是個人的榮辱利益,而是一個國家,本著憲法精神,逐漸走向真正民主的歷程,而這個歷程,不單單屬於美國,同時,也屬於所有參閱美國憲法立憲的國家們。
作者簡介
陶龍生
國立臺灣大學、哈佛法學院畢業,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與哲學博士。有二十多年的執業經驗,曾任國立臺灣大學、紐約州立大學法學教授,哈佛大學、康乃爾大學研究員,美國司法部訓練所主任。現為美國華府主流事務所(1400位律師)資深合夥人。亦任美國高科技公司法律主管。
業務範圍主要在為高科技公司(許多是亞洲公司)於聯邦法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美國商務部(有關反傾銷)的訴訟中提供防禦辯護,協助美國公司在亞洲的業務(主要是美國的上市公司,如「時代華納」、「花旗銀行」、「米高梅電影公司」和大型賭場娛樂公司等),並為美國公司提供法律諮詢。
曾於美國、英國、德國和臺灣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目前已出版九本中文著作。論著經常出現於法學課本中,美國最高法院亦於格萊葛對喬治亞州(Gregg v. Georgia)一案中援引了他的著述。曾獲「十大傑出美國青年」、「傑出亞裔美國人五十強」、「千禧名人」(Who’s who in Millennium)、最佳文藝著作獎等多項殊榮。近年來陶龍生結合其專業法律素養,撰寫一系列精采推理小說《證據》、《拉斯維加斯的春天》、《轉捩點》、《沉冤》、《合理的懷疑》、《判決》、《共謀者》等書。小說中塑造多位成功的華裔年輕男女,在美國法庭內破解各類法律案件,呈現不平凡案例中貼近人生的平凡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