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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共分為兩編:第一編總論,主要探討民法繼承編之規範與沿革(第1章),比較法視野下之繼承法(第2章),民法繼承編之教學、國家考試與研究成果(第3章)及民法繼承編與生活的關係,主要從司法實務與個案角度分析(第4章)。第二編本論,分析民法繼承編各章之結構與司法實務審判情形,共有6章,分別探討民法繼承編有關遺產繼承人之規定(第5章),繼承之效力(第6章),遺產之分割(第7章),拋棄繼承(第8章),無人承認之繼承(第9章)及遺囑(第10章)。 除了分析民法繼承編之結構與具體條文外,並針對各級法院判決及學說加以討論。第一編總論分析臺灣及傳統中國社會有關繼承法規範及其變遷;比較臺灣、德國及日本繼承法相關規定;探討臺灣民法繼承編之教學與國家考試,並從臺灣重要企業家之繼承案件說明繼承編在臺灣社會的運作狀況。讀者除了認識民法繼承編之體系與條文外,並可以理解實務之運作與反思民法繼承編對於家庭關係之影響。
自 序 第一編 總 論 第一章 民法繼承編之規範與沿革 一、前 言/3 二、臺灣及傳統中國社會有關繼承事件之法規範及其變遷/4 三、1931年之民法繼承編結構及修法歷程/13 第二章 比較法視野下之繼承法 一、臺灣民法繼承編與德國、日本民法繼承編之關係/20 二、當代繼承制度存在之根據¾¾比較法觀點/21 三、比較臺灣與德國民法繼承編規定¾¾以法定繼承人之規定為例/27 四、民法繼承編之章節結構與教學研究¾¾比較法觀點/32 第三章 民法繼承編之教學、國家考試與研究成果 一、臺灣現階段民法繼承編之教學與國家考試/35 二、民法繼承編的研究成果/46 第四章 民法繼承編與生活:司法實務與個案 一、前 言/54 二、民法繼承編規定在臺灣司法實務現況/54 三、民法繼承編在臺灣社會的實際案例:當被繼承人留下遺囑時/58 第二編 本 論 第五章 遺產繼承人 一、前 言/73 二、民法繼承編第1章之條文結構/75 三、繼承人的資格/76 四、繼承人之種類/81 五、法定應繼分/90 六、代位繼承/94 七、喪失繼承權/100 八、繼承回復請求權/106 第六章 繼承之效力 一、前 言/116 二、臺灣民法繼承編第2章第1節之條文結構/116 三、從概括繼承改為限定繼承原則(繼承原則之變遷)/117 四、繼承之標的:財產上的權利義務/120 五、遺產酌給請求權/128 六、繼承費用/137 七、繼承人共同繼承/142 八、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之情形/147 九、繼承債務之償還及遺贈之交付/148 第七章 遺產之分割 一、前 言/154 二、民法繼承編有關遺產分割之條文結構/154 三、遺產分割之啟動及限制/155 四、遺產分割之方法/158 五、遺產分割之效力/162 六、屬於分割之遺產範圍:關於特種贈與之問題/164 第八章 拋棄繼承 一、繼承之特殊狀況:拋棄繼承與無人承認之繼承/170 二、民法繼承編有關拋棄繼承之條文結構/171 三、拋棄繼承之方式與其效力/171 四、繼承拋棄後是否可以撤回/178 五、拋棄繼承之後提起拋棄繼承無效訴訟/179 六、拋棄繼承之效力/180 七、繼承發生前,如果繼承人間約定某些人拋棄繼承時,其效力/181 八、拋棄繼承權者繼續管理遺產之義務/183 九、拋棄繼承人在繼承發生前兩年內受有被繼承人之贈與時,應如何處理/184 第九章 無人承認之繼承 一、無人承認之繼承/185 二、民法繼承編有關無人承認繼承之條文結構/185 三、無繼承人或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時選任遺產管理人/186 四、繼承人有無不明之狀況/187 五、遺產管理人之工作/188 六、國有財產局是否適合擔任遺產管理人的討論/191 七、臺灣目前無人承認繼承之情形/192 第十章 遺 囑 一、遺囑之意義與實踐/194 二、有關遺囑訂定之相關條文結構/194 三、如何訂定有效之遺囑/196 四、遺囑之特殊性/198 五、遺囑之內容/200 六、立遺囑之方式/202 七、遺囑之撤回/215 八、遺囑之效力:遺贈/218 九、遺贈之承認與拋棄/221 十、遺贈與死因贈與的差異/224 十一、遺囑之執行/226 十二、遺囑與特留分規定/230
作者簡介 陳惠馨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中國法制史學會第21屆理事長(2017年-2019年) .中國法律與歷史國際學會第2屆董事會成員(THE BOARD OF DIRECTORS)(2016-2017) 學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中國法制史學會第20屆理事長(2015年-2017年) .中國法律與歷史國際學會第一屆董事會成員(THE BOARD OF DIRECTORS)(2014-2015)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2011-2012)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2007-2009)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2005-2007) .中國法制史學會第16屆理事長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立法參與(研究計畫主持人、草案擬定召集人)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4、5屆委員(2003-2007) .台灣女性學學會第6屆會長(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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