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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是以理性為基礎,是人類求生存的大道。本書作者從中國之春秋戰國時代,西洋之希臘、羅馬、神權時代之中世紀、文藝復興,直到近代與現代之自然法思想的內容、性質、條目及哲學基礎之不斷增益及發展情形;包括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莊,以及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西塞羅、聖托馬斯.阿奎那、葛老秀士、洛克、盧梭、康德,到現代的史丹穆勒等大思想家的有關自然法思想之精義,均有詳細之研究。並將中國各家法律思想與西洋自然法思想,加以比較,逐一說明。作者以重振自然法為使命,抵抗「實證主義」、「唯物主義」等窒害人類之惡魔。
耿雲卿
民國二十年生於河南省開封市,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學士、文化大學法學碩士、國家法學博士、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後研究。高考行政組、司法官、律師及格、甲等考試法制人員最優等及格、曾任地方法院檢察官、推事庭長、高等法院暨最高法院推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司法院第四廳廳長、大學教授、商務印書館法律編審、司法官訓練所、革命實踐研究院講座、考試院考試委員。
著有《侵權行為之研究》(商務)、《民生哲學的法律思想》、《國父的法律思想》、《實用強制執行法》等著作;譯有《法理學》(與楊日然等合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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