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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9575567835 |
定价 |
NT180 |
售价 |
RM28.10 |
优惠价 |
RM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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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柯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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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橄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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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6-08-15 |
装订 |
平裝. 單色印刷. 144 页. 18.8. |
库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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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男人與女人的結合。這是婚姻的本質要件,也是古往今來所有人類共同認定有關婚姻制度的基本理解。其中,一夫一妻是最尊貴完美的婚姻制度,新人類生命最好的生長場所,家庭與社會最自然而穩固的根源。整個人類社會、文化、倫常、道德皆源於婚姻,並為其所支撐,因而婚姻及其形成之家庭無可取代。正如人無權發明並改造男人與女人一樣,人也無權發明並重新定義婚姻。因此,所謂的「同性婚姻」根本不是婚姻,國家不應將之法制化,意圖藉此制度性變更婚姻的根本意義與價值。
當媒體、演藝界、文化界、公眾人物、政客甚至學界紛紛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並打壓所有反對的聲音,形成強大的「同性戀文化霸權」時,本書清楚論述婚姻的本質、婚姻對延續人類生命的貢獻及對社會倫常的價值,可幫助讀者了解如何捍衛傳統婚姻制度,並分辨同性婚姻倡議的謬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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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序
說明
I. 論法律應保障的性關係與婚姻制度
──兼論同性伴侶法制化之法理疑議
法務部委託臺北大學戴禹如教授舉辦之「同性伴侶法制化專家諮詢會議」之發言稿
II. 無可取代的男女兩性婚姻
──駁所謂「同性婚姻」及其法制化提議
法務部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鄧學仁教授舉辦之「臺灣同性婚姻法制化之調查研究」焦點座談會之發言稿
III. 國際公約主張保障「同性婚姻」嗎?
法務部舉辦之「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之發言稿
IV. 男女兩性婚姻及其形成之家庭的普世價值
――駁以「婚姻平權」為理由將民法親屬篇婚姻章節條款去男女兩性化之修法提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民事法學中心舉辦之「新型態家庭結構之法制發展座談會」之發言稿
V. 無所謂「同性婚姻」
――駁美國大法官Anthony Kennedy的婚姻觀
VI. 反同性婚姻法制化問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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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柯志明
哲學與神學研究者。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專任副教授,亦曾任教臺灣大學、東海大學以及多所神學院。
著有《胎兒與死刑犯》、《尊貴的人、婚姻與性》、《愛的倫理》、《理解的應許》、《愛之義》、《惡的詮釋學》、《談惡》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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