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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南宋)朱熹/原著 朱熹(西元1130年~1200年),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晦翁、遯翁等,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南宋著名的理學家。朱熹是紹興十八年(1148年)進士,後任泉州同安縣主簿。任滿之後,朝廷令他監潭州南嶽廟,其間致力於著述和講學。 朱熹一生的著述繁富,著名而影響最大的是《詩集傳》和《四書章句集注》,這兩部作品後來成為歷朝學子必讀的教科書。朱熹學說的核心就是一個「理」字,他認為:「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無人無物,都無該載了。」朱熹強調「格物致知」,即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世故。他把傳統的綱常加以理論化和通俗化,認為「三綱五常」應是社會的最高道德標準,並且認為這是永存而不滅的。 朱熹的這套學說讓專制主義和帝皇權力的強化,有正面作用,後來成為統治者的正統理論,影響深遠而巨大。他的學說源自北宋的程顥、程頤,故學術界常以「程朱學派」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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