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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本書,你一定很驚訝十歲的丹迪克竟有那麼聰明的腦袋吧?可是,如果有人告訴你,丹迪是真有其人,而且,還是本書的作者約翰.費滋傑羅(John Fitzgerald)的哥哥,那麼,你一定會更驚訝了。 約翰一九零七年出生在猶他州。在現實生活裡,約翰還有兩個姊妹,其餘的家人則與小說中描述的一模一樣,有大哥史威恩(即丹佛)、二哥湯姆(即丹迪)、爸爸和媽媽。約翰的媽媽是家庭主婦,為摩門教徒。他爸爸則信仰天主教,是個地方報的老闆。 約翰的爸爸在世的最後一年,因病,曾找約翰去報社替代他工作。約翰對這份工作相當著迷,可是,當約翰的爸爸去世後,約翰的媽媽卻將報社賣掉,希望拿這筆錢讓他念大學。約翰志不在此,他居然去請求新的報社老闆,讓他留下來工作。 一度,約翰曾試著寫短篇小說,但乏人問津。他仍舊不斷地寫,不斷地投稿。終於,他的作品上報了,成為搶手貨。從此他更加來勁,一直到一九五零年為止,他總共發表了三千多篇的短篇小說。 成名後的約翰決定辭去工作,專事寫作,可是有年短篇小說的市場突然跌入谷底,沒人要看,導致約翰的作品四處碰壁。過了一段沒有收入的日子後,某年感恩節,他家的餐桌上只有薄餅當聖餐。約翰絕望了,他決定賣掉打字機,永遠不再寫作。到了聖誕節,約翰的太太卻把打字機贖回來。她希望約翰能繼續寫下去,並建議他寫長篇小說。 他寫了「爸爸娶了一個摩門教太太」一書。這本書一出版,立刻成了暢銷書,還被翻譯成七種語言版本。截至當時,約翰雖然寫了許多作品,卻從未寫過少年小說。他是怎麼開始的呢? 話說某日晚上,約翰邀請幾位好友到家裡聚會。茶足飯飽後,每個人都聊起自己的童年往事。輪到約翰說的時候,他把小時候遭二哥湯姆戲耍的糗事一一抖出。大家聽了都笑彎了腰。事後,約翰的太太便鼓勵他把故事寫下來。這個故事就這麼誕生了,它即是握在你手中的「超級腦袋」。 「超級腦袋」丹迪是個很聰明的孩子。他只有十歲,就覺得「要高人一等,光IQ很高的腦袋是不夠的」。他一有機會就閱讀書報,瞭解世界上發生的每樣事情。最令人咋舌的是,在他這年紀,便預知自己在投票年齡之前,必定會成為百萬富翁。在本書中,你可以看到他如何運用他的超極腦袋去賺錢、助人、救人,令人嘆為觀止。然而丹迪畢竟還是個孩子,對於價值的判斷和做事的動機,仍是很直覺。由於他的聰明,他常常可以不費力氣就為自己動機不良的做事態度,找出很多理由。天知道,做事的動機根本不需要這麼多的理由來包裝。 雖然他一再強調,靠自己的腦袋賺錢沒有什麼不對,而且他還可以藉此助人,甚至去救人呢!可是,在道義上來說,幫助朋友、拯救朋友,真的也要收費嗎?「超級腦袋」是不是能領悟到這一點呢?這就是本書最精采動人的一段。在這段情節中,你可以看到一個一向神氣、機靈的孩子,如何從自我矛盾中掙扎出來。 「超級腦袋」在美國已是家喻戶曉的小說。經常有人問約翰,他怎能將這麼久遠的事,寫得這麼生動又這麼仔細?你猜他怎麼說? 「哈,太容易了!」約翰說:「我上過超級腦袋的當實在太多啦,想忘也忘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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