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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挺進魔鬼盛宴的詩天使 ----閱讀普拉絲的青春焚化爐《瓶中美人》
如果你想寫作,你又不幸交了一個和你旗鼓相當的情人(且和他結了婚後他又外遇……);如果你想寫作,卻被憂鬱的黑暗之心囚住。那麼普拉絲的人生會告訴你這個寫作行業與愛情婚姻的艱困之處。
如果你覺得你不屬於這個世界,那麼日復一日的日與夜就成了難題。
為何人會覺得不屬於這個世界?因為疏離,因為崩毀,因為隔絕,因為孤獨,因為背叛,因為悲傷,因為失去所愛,因為鬼魅重重,因為了無生趣…….
《瓶中美人》小說原名The Bell Jar《鐘形罩》,被罩住的靈魂與身軀,渴望穿出密不透風的窒息感。猶如坐在一個鐘形瓶下方,在自己的酸苦之氣裡熬煮著情緒,慢慢燉煮,自作自受著,這非常貼近憂鬱症者的書寫。《瓶中美人》正是普拉絲站在感情的風暴上回顧青春時期的紐約崩毀窒息事件,《瓶中美人》彷彿是普拉絲預演死亡前的回憶錄,滿紙荒涼言,卻是處在車水馬龍的紐約,既是青春,又是繁華城囂,但一幕幕的鏡頭都是那樣地察覺到自身在此俗世的幻滅感,一個由庸俗大眾所統籌的世界,高傲聰明孤冷的普拉絲找不到自己,她如站在尖針上眺望青春,卻更加迷惘。
果然,此書當年出版後的一個月,普拉絲這位才情女詩人即自殺身亡。開瓦斯,在一個惡寒的倫敦天將亮時刻。
於此看來,這本以虛構文體寫出的小說,卻更忠實還原了普拉絲的青春病體,她原本就是一個精神體質容易崩毀的人,小說幾乎是分裂兩半的書寫(就像她自己描述精神官能症的分裂般),小說從原本的紐約出發,最後以療養院終。從小說一開場普拉絲就寫出了她深受困擾的「不存在」感:不屬於這個世界。即使紐約以華麗物質誘惑開場,仍留不住這位才華洋溢高材生的注目與歡欣。她仍是處處感到憂鬱困惑,兼且流俗地逛百貨公司,甚至用獎學金買昂貴服飾等,但她卻永遠有「不存在」、「不屬於」之感,女孩的派對或者搶眼的表現,她都有種置身在外的格格不入。
她關注死亡甚比活著,小說一開場就是書寫女主角我(愛瑟)注意到當年一場處決事件,小說後半段,普拉斯更是以苦為樂,以死為生,耽溺在自毀的躁鬱重症狀態。青春時光成了憂鬱的焚化爐,將世界化為灰燼。
但我感到趣味的研究點是,普拉絲為何在其預感感情風暴將會來襲(未久她的丈夫也是名詩人泰德.休斯和艾西亞外遇,因而分居)的時間點回顧往昔的精神憂鬱故事,且鉅細靡遺地描述陷落在療養院的氛圍。接著,又在隔年自裁。彷彿這本小說要為她的丈夫脫罪,讓世人知曉她本來就是有病的人,一丁點雞毛蒜皮的事都會被擴大成一個墜毀的原點,何況是失去所愛。
普拉絲不會不知道她的自殺將導致丈夫與外遇對象遭遇世人嚴厲的唾棄與指摘,她知道自此她的聲名將透過自殺而昂揚,而外遇者將受詛咒(搶奪其愛者艾西亞在幾年後也步上她的自殺後塵,且更狠的是艾西亞連孩子都一起帶往冥途)。
但一面刀卻兩面刃,普拉絲的自殺不僅傷害了自己的肉身,也剝奪了背叛者的往後餘生,泰德.休斯自此生命的上空永遠罩著一朵名為「背叛普拉絲」的烏雲。
尤其女性主義者,常以外遇或八卦事件來責難於他,卻忘了普拉絲就是活著,也可能會是一個感情的加害者,感情兩端,難解誰害誰。
休斯就曾說她是那種愛你越深,就傷害你越深的人。
普拉絲實則也明白休斯的才情高過於自己,休斯如巨人,她如要寫詩,一生恐怕都難以超越,只有死亡提前來到,她才有機會超越。同時死亡的時間點,是如此地適切,選在男人的背叛,是最好的報復。但普拉絲愛休斯,又唯恐傷害他過鉅,何況他們還有一對可愛的幼小孩子,她既想痛苦地無以維生,且又仍深愛著孩子的父親。於是她寫了《瓶中美人》,歷歷告白她的青春病體,也試圖藉著書寫來療癒自己,只是書寫卻因現實變化反加重了病情。
所以如此看來,艾西亞的出現雖讓女詩人崩毀(但艾西亞只是她死亡事件的倒楣鬼),因為在這本小說裡,我們看到普拉絲即使不自殺於休斯的感情外遇,也可能死於往後其他事件的發生,誰能保證往後的人生安全無虞?何況女詩人一直想超越丈夫的詩譽。
死神在旁伏伺,趁機張起他的黑衣:那一年該死的倫敦惡寒,都壓垮了詩人脆弱的身心。
嫻熟死亡術的她,一九六三年來真的了。
光亮與黑暗在作品裡,原本就是形成層次的共生結構,在生命的旅程裡也是。但誠實面對不容易,這也是為何《瓶中美人》這本小說有其重要性了,讀《瓶中美人》應該還原普拉絲當時的身心狀況,可以想像這是一趟艱難的回憶書寫,企圖自救的詩人,終於寫出了憂鬱之心,她或許沒能救了自己,但卻可能救了他者。
《瓶中美人》是往後許多憂鬱者的寶典。
就小說藝術而言,在這本小說裡也處處充滿詩意與透亮的觀察之眼,普拉絲天生才華是如此亮眼,只可惜她愛上了永遠難以超越門檻的休斯,不論詩或愛情,她都籠罩在休斯之下無法喘息,最後死亡竟成了她當時以為的超脫。
《瓶中美人》是一本近乎告白的小說,透過故事主角愛瑟,女詩人以動人精準的意象描寫,帶著如詩的語感,描繪令讀者窒息的青春動盪與紐約寄居生活。她是那樣毫不留情地寫出家境富裕女孩世界的虛偽,還有歷歷指陳時尚雜誌的造作與紐約生活的浮誇,同時也不吝惜寫出沉浮其中的迷惘與不知所措,真是一本好看的小說啊!
故事是十九歲的愛瑟即將遠離學校,即將踏入社會,她才華洋溢、學業優異,在一個競比的機會下,到紐約時尚雜誌擔任實習編輯,食宿完全由雜誌提供,同期被選入的女孩們個個優越,年輕的生命摩拳擦掌等待飛翔聲名大噪的天空,等待染上全新的繽紛色彩。然而普拉絲卻「不屬於這一切」,她寫著:「寂靜到讓人沉鬱,因為這不是萬籟靜寂的靜,而是我自己的寂。…..這座城市懸在我的窗前,閃爍熠熠,如海報平貼眼前,但想到它帶給我的一切,我倒希望這座城市根本不存在。」這讓年輕時曾經經歷紐約城市生活動盪的我,如此地被觸動著。
接著女詩人寫床頭的電話像「一動也不動,暗啞如死人頭」。小說才一開場,就充滿華麗的死寂。
接著是周遭女孩們的放浪行骸,也無法和女詩人的心靈契合,她和女伴終日晃蕩卻感隔閡。而以往憧憬的愛情也不了了之(在休斯之外,普拉絲告白出自己大學時一場虛妄的戀情,充滿世俗心機計算的欺騙遊戲)。小說最後,普拉絲寫到愛瑟因沒通過寫作班的申請,而開始懷疑自己的才華,忽然,一切的虛無感就這樣占滿了整個世界,生命只剩下空蕩的軀殼,外在成了荒原,她站在空蕩之處,求救無援。如挺進魔鬼盛宴的詩天使,純淨心靈卻被人世的虛偽與算計吞噬,她原本就冷眼看世間,這時只好自斷翅膀。
許多有才情的年輕女孩男孩,都曾經經歷普拉絲這樣的世界,只是普拉絲寫出了這樣的真實。作家以其黑暗靈光,照亮來者的路途,前行者是顛簸的,她的文學重量自此被重新度量。她成為一個文學靈光,因為抵達了人生與創作藝術的難度。詩人的離去,不必八卦她,因為作品才是她的重量之所在,沒有作品,一切不過是灰飛煙滅。
這本小說近乎普拉絲生命的再現,也就是她經歷這樣的感覺已經一次又一次了(三十一歲普拉絲自殺身亡前有多少精神崩潰歷程,至於瀕死經驗也有三次),她煩了,膩了,於是回顧了往事,她發現生命的輪迴線圈竟是如此的雷同,她找不到掙脫之藥了。
去年冬,我走訪了倫敦普拉絲和休斯的幾個生前據點,冥想著詩人與戀人,兩個創作者彼此傾軋的共生結構,創作者結合的高度與墜毀。
某日陰雨天裡,我來到普拉絲和泰德結婚時的教堂:殉道者聖喬治教堂,就在女王廣場不遠處,倫敦冬日濕冷,我感到沒有愛瀰漫著死寂之感。教堂已無愛的誓言,語言太輕,承諾太重。我在兩位才情詩人的人生關鍵點上,走在這間教堂外冥想著,我蕭索著一張臉。耶誕節快到了,但除了詩之外,我在迷路的岔路上也忽忽頓失歡愉,也許在倫敦時光,我也被普拉絲的詩語與憂鬱罩住了。但我真心懇切地盼望自己寧可如休斯巨人般地昂揚活著,即使遭到流言,即使度過感情最慘烈的風暴(何況感情複雜,從無誰對誰錯,但我尊敬每個人的選擇)。
倫敦市府在二○○○年將普拉絲與休斯生前住過的恰爾卡特廣場(Chalcot Square)三號的公寓掛上了「藍色勳章」,橢圓型的藍色匾額是頌揚作品或對他人生活有所貢獻者的故居,掛在房子的立面,倫敦有著許多房子高懸藍色勳章。有趣的是勳章不是掛在普拉絲自殺的公寓,而是掛在她與休斯在一九六○至一九六一年住過二十一個月的屋子上。
這是普拉絲創作最旺盛的時期,在感情還沒崩壞前,普拉絲在這間房子仍留下生命與詩語的發亮印記。我在這間房子徘徊,房門突然打開,走出一個高大的倫敦中年男子,我驚駭一晌,以為是休斯還魂,而自己是普拉絲似的,心臟頓時多跳了好幾拍。
此屋,彼時戀人對未來還懷有幸福之想,然崩壞來得毫無預警。「我有的只是一種極度的靜,和極度的空,像暴風眼。」在周遭喧擾的異語裡,我獨自且帶點呆滯地走完沒有妳的倫敦日子。我在普拉絲生前之屋想著,寫著。
瓶中美人,妳沒有腐朽,因為作品的流傳,已是芳香的印記。
妳的經歷不容模仿,因為妳是妳,世人讀這本小說應該反向思考:挺進魔鬼的盛宴,勿忘生之光亮與己之才情,別輕易繳械。
通過這本小說,彷彿藉著別人的書寫,映照了自己,從而穿越了迷霧。
感激以書寫的詩意,誠實告白出生命種種困頓的黑暗者。
《瓶中美人》是我創作的備忘錄,閱讀時總是流過一種奇妙的電流,彷彿以女作家遇見女作家之魂般,彷彿有了《瓶中美人》這樣的青春告白小說,就有了些許的對照,於是黑暗的心室也就有了閃光,即使這靈光只尋常是一閃而過。
@鍾文音 (小說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