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
书目分类
特别推荐
隨著中國文化娛樂產業之興起,“娛樂法”一詞也贏得頗多關注。究竟何謂“娛樂法”?其實,娛樂法並非一門單獨的法律學科,而是融合了合同法、版權法、商標法、侵權責任法、勞動法,甚至破產法等多個法律學科。以好萊塢為代表的美國娛樂業是世界上*成熟、*成功的娛樂產業代表,其涵蓋電影、電視、數位媒體、音樂、出版、軟體遊戲等多項產業。由於娛樂產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其特殊性,為適時反映該產業界的法律需求,美國不少知名法學院專門開設了“娛樂法”課程,而眾多好萊塢律師也競相以“娛樂法律師”自稱。 與娛樂產業*為相關的法律領域*推智慧財產權,尤其是版權。畢竟娛樂產業的核心資產——如小說、劇本、影視作品、音樂作品、遊戲軟體等無形資產正是版權法所保護的客體。而娛樂產業的從業人員也多為版權法視為“權利人及作者”的作家、編劇、導演、作曲、攝影、演員等。因此,本書的重點之一即為智慧財產權法在娛樂產業的具體應用。
第二版序言 第二版自序 第一章 美國的好萊塢產業 第二章 娛樂產業的著作權 第三章 娛樂產業的商標權 第四章 娛樂產業的人格權 第五章 如何保護作品的創意 第六章 如何取得影視作品的劇本 第七章 電視真人秀節目 第八章 電影產業的融資 第九章 影視產業的“經濟學” 第十章 中美電影產業合作的前景展望:行業採訪錄 附錄一 娛樂產業術語詞彙表 附錄二 樣本合同
宋海燕博士,任教于美國洛杉磯洛約拉大學法學院,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客座教授,義大利博洛尼亞大學訪問教授。《美國版權法律期刊》編委會成員,美國亞洲協會南加州分會董事及執委會成員。曾任美國迪士尼公司亞太區*智慧財產權法律顧問,中國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美國阿諾-波特律師事務所顧問,于中國大陸、香港及美國執業近20年。
客服公告
热门活动
订阅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