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推薦序∕廖義男、楊崇森、蔡明誠
第一章 緒論∕許兆慶 018
第二章 金融管制法規之形式與程序合憲性要求
第一節 金融管制法規的法律明確性要求:
以公開收購制度為研究核心∕周伯翰 022
壹、 引言 022
貳、 採用空白刑法之規範模式的金融管制法規及其補充規範應符合之各種法律原則所要求的規範標準 023
參、 公開收購相關規定之立法緣由 029
肆、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有關是否違反強制公開收購之規定)之分析與研究 031
伍、 結語 041
第二節 授權主管機關補充法規範的限制∕楊智傑 043
壹、 引言 043
貳、 美國禁止授權原則的發展 045
參、 臺灣授權明確性審查與法規制定程序 060
肆、 授權金融主管機關補充法規範之憲法限制 072
伍、 結語 078
第三章 金融管制法律的實質合憲性與比例原則
第一節 金融管制法律的實質合憲性要求∕林家祺 082
壹、 引言 082
貳、 實質合憲性之比較法觀察 084
參、 我國釋憲機關之實質違憲標準探尋 094
肆、 金融管制法律實質違憲之審查標準 105
伍、 結語 109
第二節 金融犯罪處罰的罪刑相當原則∕許兆慶、高子淵 111
壹、 引言 111
貳、 金融犯罪之立法與罪刑相當原則 112
參、 金融犯罪於審判實務中量刑之難題-以操縱有價證券罪為例 119
肆、 金融犯罪處罰之合憲性審查 126
伍、結語 130
第四章 現行金融法制實務的檢討
第一節 行政機關就空白授權規範的核定程式∕闕銘富 134
壹、 引言 134
貳、 法律保留原則 134
參、 法律保留與法規命令 136
肆、 依法行政原則的實踐 137
伍、 明確性原則 141
陸、 臺灣存託憑證是否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 145
柒、 主管機關公告核定實例之印證 158
捌、 結語 159
第二節 經濟刑法的空白授權與罪刑法定原則∕黃俊杰 164
壹、 引言 164
貳、 證交法屬經濟刑法,應符合憲法要求 165
參、 經濟刑法空白授權之憲法審查原則 167
肆、 空白授權指引模式類型及憲法審查 169
伍、 問題之省思 174
陸、 結語 190
第三節 空白刑法概括核定的合憲性∕朱敏賢 193
壹、 引言 193
貳、 立法授權之憲法原理 196
參、 管制理論對立法授權之影響 207
肆、 立法授權明確性對空白刑法合憲性之控制 210
伍、 立法授權之程序與效力規制 213
陸、 證交法第6條第1項立法授權爭議 215
柒、 第900號函之合憲性及合法性 232
捌、 結語 237
第四節 臺灣存託憑證是否經核定為有價證券的再釐清:
以最高法院105年台抗字第70號刑事裁定、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170號刑事判決與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537號刑事裁定為例∕許兆慶、高子淵 239
壹、 引言 239
貳、 司法實務就TDR性質認定之分歧 241
參、 學理就TDR性質之探討與評論 246
肆、 空白刑法與罪刑法定主義之權衡 252
伍、 結語 257
第五章 結論∕謝哲勝 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