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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史綱》由已故義大利羅馬一大羅馬法和羅馬法史教授馬裡奧·塔拉曼卡指導主編,並由馬裡奧·阿梅洛蒂(Mario Amelotti)、羅伯托·波尼尼(Roberto Bonini)等十一位羅馬法學專家參與編寫,是當代羅馬公法與羅馬法史研究領域的集大成之作,代表了20世紀後期羅馬法研究的研究水準。 《羅馬法史綱(第二版)·上卷》詳細地論述了自傳說中的羅馬建城(西元前8世紀)以來,直至東羅馬(拜占庭)帝國晚期(西元12世紀)的羅馬法以及羅馬法研究的歷史發展進程,其內容涉及羅馬法的主要淵源類型、部門法律類型、實體法與程式法的發展和相互影響、羅馬的法典編纂、羅馬法學發展及其代表人物、相關歷史事件和人物對羅馬法發展的影響等主題。但本書並不僅限於法律發展歷史的簡單描述,而是基於歷史唯物主義的史觀,結合古羅馬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制度的發展歷史,及其與羅馬法歷史的相互作用與影響,力圖全景化地展示出羅馬法發展的動態全貌,並探索羅馬法發展的歷史動因。 中譯本分為兩卷,此卷為上卷,收錄了原著一章與二章,介紹了王政時期與共和國時期羅馬法的制度歷史及研究狀況。
上 卷 第一章 王政時期 1 1. 古拉齊奧地區的經濟條件與物質環境 2 2. 前文明時代的社會結構 5 3. “村落”與原始的城市共同體 11 4. 原始村落共同體的解體 14 5. 羅馬城的“建立” 19 6. “王”及其任命 22 7. “王”的使命和他的主要輔佐者 27 8. 祭司團體 30 9. mores與法 34 10. 刑事制裁的發端 41 11. 庫裡亞 51 12. 元老院 56 13. 貴族與平民 60 14. 埃托魯斯人的王政 67 15. 百人團體制 75 16. 地域性部落 82 第二章 共和制時期 85 17. 羅馬王政的垮臺 86 18. 《十二表法》前的共和國事件 91 19. 刑事訴訟的發展和有關申訴的法律 103 20. 十人立法委員會 108 21. 十人立法委員會的法典 115 22. 刑法與十人立法委員會的法典編纂 126 23. 《卡努勒亞法》和軍團長官 134 24. 從凱西安條約到高盧人縱火期間的政治軍事事件 139 25. 《李其尼和塞斯第法》 142 26. 成熟的共和國“政制”安排 147 27. 執政官 148 28. 裁判官 151 29. 裁判官的司法權和“法律訴訟”制度 153 30. 程式訴訟的起源和裁判官告示的形成 160 31. 裁判官告示的結構 171 32. 裁判官告示、“榮譽法”和“市民法” 179 33. 獨裁官和“騎兵長官” 192 34. 監察官 196 35. 市政官、財政官和所謂的“二十六人官” 201 36. 平民保民官 207 37. 階級平等、《奧維尼平民會決議》、“《奧古爾尼法》” 217 38. “攝政”制度與“准可”制度 219 39. 元老院、騎士階層和“新貴族” 227 40. 元老院決議 234 41. 人民大會、庫裡亞民眾大會和百人團民眾大會 240 42. “平民會議”“平民會決議”與“法律”的等同 252 43. “部落民眾大會” 260 44. 民眾大會法律的結構 264 45. “法律”和共和國的規範體系 268 46. 拉丁人戰爭和拉丁人的地位、新的拉丁人殖民地 278 47. 被征服領土的組織和“公田” 282 48. “羅馬市民殖民地”和“自治市” 287 49. 在坎帕尼亞地區的擴張和與薩姆尼人的戰爭 292 50. 羅馬的政治走向和第一次布匿戰爭 295 51. 內政和擴張主義 298 52. 第二次布匿戰爭 301 53. 羅馬化義大利的體制 303 54. 行省的體制 305 55. 西庇阿家族和老加圖之間的政治鬥爭和對立 314 56. 羅馬在地中海一帶的擴張 319 57. 西元前2世紀刑事訴訟的發展 320 58. “常設刑事法庭” 324 59. 羅馬的法學 336 60. 祭司法學 340 61. 塞斯特·埃裡·貝杜·卡多之前法律知識的世俗化 345 62. 馬尼·馬尼留、尤尼·布魯圖和布布裡·穆齊·謝沃拉 349 63. 農業的危機和提比留·格拉古 352 64. 蓋尤·格拉古任職保民官、“騎士階層” 359 65. 馬略和軍隊改革 368 66. 從薩圖爾尼諾到同盟者戰爭期間的政治鬥爭 371 67. 蘇拉執政和蘇拉的憲制 377 68. 共和國晚期的法學:從穆齊到特雷巴奇·特斯塔 391 69. 蘇拉之後的政治鬥爭、“民眾派” 399 70. 愷撒和龐培 406 71. 愷撒的改革 417 72. 同盟者戰爭以後對義大利的組織 422 73. 3 月月中日到亞克興角海戰、共和國的末日 426 下 卷 第三章 元首制時期 439 74. 元首制的新舊前提 440 75. “最高地位的締造者”:奧古斯都的元首制 442 76. 元首制的憲制形式 447 77. 與元老院的關係 452 78. 元老院的體制安排 458 79. 元首制時代的“元老院決議” 461 80. 繼承問題 466 81. 民眾大會 471 82.“君主”的規範性活動、“敕告”和“敕訓” 477 83. “敕答”“敕函”“敕裁” 486 84. 元首制規範體系裡的君主諭令、“非常法”和 “非常審判” 492 85. 君權和法學 506 86. 西元1世紀的法學家和法律學派 512 87. 西元2世紀和3世紀的法學家 517 88. 《尤利法》和“普通公共審判” 528 89. 刑事領域的“非常審判” 532 90. 實體法和“非常審判”的訴訟形式 540 91. 帝制的行政管理和共和制的官制 547 92. 皇帝的官僚系統和“君主顧問委員會” 552 93. 中央與“羅馬城”的行政管理 554 94. 義大利的行政管理 563 95. 行省的行政管理 564 96. 財政上的行政管理 571 97. 城市自治和地方政府 578 98. 羅馬和地方自治之間的關係 585 99. “市民身份”和法律制度 589 100. “安東尼諭令” 600 第四章 君主專制時期 611 101. 戴克裡先改革 612 102. 君士坦丁革新 620 103. 隨後直到西元476 年的帝國事件 626 104. 西部的蠻族人王國、西元476 年到優士丁尼時代的 東羅馬帝國 637 105. 經濟和社會環境 641 106. 皇帝 646 107. 中央行政管理機構 649 108. 兩京行政管理與邊疆行政管理機構 654 109. 地方城市管理機構 658 110. 社會階級的組織 660 111. 刑事領域帝國立法的趨勢 667 112. 刑罰的各種類型 668 113. 各種犯罪類型 669 114. 刑事訴訟程式 680 115. 皇帝的法律 682 116. 習慣和實踐 689 117. 法學活動 694 118. 皇帝諭令的彙編、法典 701 119. 被歸到某個古典法學家名下的作品 706 120. 重述或者評注古典文本的作品 709 121. 立法題材和法學題材的混合彙編作品 711 122. 蠻族化的羅馬法律 714 第五章 優士丁尼和拜占庭時代 719 123. 優士丁尼時代的序言以及方法論的提出 720 124. 登上帝位之前的優士丁尼的生活和職業生涯 (482—527年) 721 125. 優士丁尼統治的各個時期(527—565年) 725 126. 第一部《優士丁尼法典》 (《新編優士丁尼法典》)(528—529年) 729 127. “法學”彙編作品(《學說匯纂》暨《潘德克頓》) 計畫及其實施(530—533年) 732 128. 《學說匯纂》的編纂方法和添加的問題 740 129. 優士丁尼所謂的古典主義情結和《學說匯纂》的 實際效力 746 130. 優士丁尼的《法學階梯》或《入門》(即法律研究改革) (533年) 749 131. 第二部《優士丁尼法典》(《重述法典》)(534 年) 756 132. 《優帝新律》(特別涉及535—542 年) 761 133. 優士丁尼最後的立法(543—565 年)和《新律》的 私人彙編作品 766 134. 皇帝權力:法律基礎和政治意識形態 772 135. 優士丁尼時代的刑法和刑事程式 778 136. 優士丁尼的“輔佐者”:東方大區長官 785 137. “聖殿執法官” 789 138. 文學文獻中的優士丁尼時代 793 139. 優士丁尼時代的法學學派 797 140. 伊蘇裡亞王朝和馬其頓王朝時代的法律經驗 803 141. 義大利的拜占庭法 809 索 引 811 譯後記 931
馬里奧·塔拉曼卡(Mario Talamanca,1928—2009),義大利羅馬一大學(Sapienza Università di Roma)羅馬法和羅馬法史教授,20世紀下半葉歐洲羅馬法研究和羅馬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品有《羅馬法教科書》(Istituzioni di Diritto Romano)以及主編並參與寫作的《羅馬法史綱》(Lineamenti di Storia del Diritto Romano)等。 周傑,生於1983年,北京大學法學碩士,2008年前往義大利羅馬第二大學(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Roma Tor Vergata)進修羅馬法與現代民法,曾在《北大法律評論》《法律書評》《私法》等期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現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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