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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你如何被看見 1 第一節 紅人影響力:被看見的能力 2 第二節 紅人自運營:被看見什麼 3 內容管理:希望被看見什麼 3 時間管理:如何更好地被看見 5 情緒管理:如何更好地被看見 7 危機公關:不希望被看見的 8 第三節 紅人經紀人:被什麼看見 10 管道資源:拓展發聲路徑 10 粉絲經濟:轉換價值能力 11 品牌行銷:商務開發能力11 本章小結 12 思考 13 第二章 紅人分類 15 第一節 紅人分類總覽 16 第二節 遊戲主播 17 獨家直播:兜底違約金之不正當競爭 18 直播公會:最特殊的經紀公司 19 直播平臺:主播收入核心來源 20 主播解約:屢創新高的判賠金額 21 第三節 網路紅人 23 MCN 機構:內容輸出與平臺分發 24 帳號歸屬:網路紅人與 MCN 機構的爭奪 27 網路紅人孵化:建立與用戶的情感連接 30 第四節 知識博主 30 合作內容:知識開發的多種可能 31 合作方式:簽約課程平臺或經紀公司 31 發展前景:垂直細分領域更吃香 32 第五節 演員33 演技提升:常規和特殊培訓 34 見組試戲:從失敗中吸取教訓 35 品控爭議:數量與品質保證 35 以戲簽約:特殊的經紀關係 36 身份體現:籌備演員工作室 37 安全保障:購買保險和配備專業醫護人員 37 第六節 原創音樂人 38 專輯:各種各樣的音樂定義 39 樂隊:極具商業開發價值 40 版權:音樂人保留的核心權利 40 授權:清晰完整的版權鏈條 42 結算:各音樂平臺的結算規則 42 第七節 分約與共用經紀 45 分約關係:個性化和專業化訴求 45 核心內容:各自經紀範圍的確定 47 音樂分約:選擇人還是音樂 48 影視分約:主合約關係穩定性 49 商務分約:如何尋求對外平衡 49 新媒體分約:紅人整體價值的提升處理 50 共用關係:最廣義的分約 51 割裂式共用:獨佔授權 51 參與式共用:各取所長和所需 52 本章小結 53 思考 53 第三章 合同處理 55 第一節 經紀合同的性質及審查方法 56 合同性質:具有強人身依附性的委託合同 56 審查方法:梳理視覺化交易流程 58 第二節 經紀合同條款解析 60 首部信息:如何更有效地固定身份資訊 60 合同期限: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約 61 智慧財產權歸屬:紅人姓名與注冊商標 64 收入分配:雙方權益必爭之地 66 違約懲罰:匹配各類行為的違約條款 67 爭議解決:適配紅人行業的仲裁 70 第三節 合同簽約及談判 70 經紀公司一方:一味強勢埋下惡果 71 紅人一方:步步為營爭取權利 72 談判技巧:從對方的利益出發 73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最重要 74 第四節 解約糾紛處理 75 前期準備:瞭解雙方的根本矛盾 76 經紀公司一方:強扭的瓜不甜 76 紅人一方:置之死地而後生 80 案件處理:依賴損失證明能力 83 特殊規則:主播解約訴訟策略 85 本章小結 89 思考 90 第四章 品牌運營 91 第一節 商業演出 92 演出內容:紅人時間價值體現 92 肖像授權:紅人形象價值體現 93 演出費用:上臺前拿到全款 93 紅人一方:需要注意的事項 95 主辦方:需要注意的事項 96 短期不競爭:保證演出稀缺性 97 演出改變:特殊情況處理之道 97 第二節 品牌代言 98 代言內容:紅人價值最大化 98 代言範圍:期限和地域限制 100 代言行為:日趨複雜的認定標準 100 競品排他:精彩紛呈的除外條款 101 其他重點:珍惜紅人聲譽 102 第三節 綜藝錄製 103 參加訴求:節目爆點與個人形象 103 剪輯製作:三分內容,七分後期 104 安全保障:高危節目的紅人保險 105 相關政策:限薪令及內容管控 107 錄製要領:“真”與“實”切換自如 109 第四節 新媒體業務 112 直播政策合規:日趨明確的合規管理 112 直播操作合規:直播帶貨構成廣告代言嗎 115 第五節 對外宣傳 119 社交平臺:主動出擊的最佳場所 119 廣告發佈:與品牌方精誠合作 120 物料拍攝:對外確認與素材保密 123 本章小結 123 思考 123 第五章 關係處理 125 第一節 處理與粉絲之間的關係 126 粉絲經濟:愛屋及烏之購買力 126 星粉關係:從仰望到平視 129 粉絲行為:毫無保留的愛也有限度 130 粉絲管理:建立合法授權管道 132 第二節 處理與經紀人之間的關係 133 經紀人角色:思考紅人是員工還是客戶 133 工作報告:讓紅人瞭解經紀人的工作 135 表達方式:轉換溝通方式,以誠待人 135 本章小結 136 思考 137 第六章 危機公關 139 第一節 危機公關要素 140 法律真相:絕不對大眾撒謊 140 對外態度:情緒獨立於事實 142 心理博弈:尋找受眾的情感共鳴點 143 一錘定音:減少二次傷害 144 合法刪帖:危機公關的另一種完成方式 144 分工合作:提高危機處理效率 145 第二節 危機公關步驟 146 發不發:黃金三小時見轉機 146 怎麼發:不同發佈主體威力不同 149 發什麼:一切以事實為基礎 150 本章小結 152 思考 152 第七章 權利梳理 155 第一節 作為作者具有的版權 156 何為作品:如何理解獨創性 156 作品類型:不同作品的表現形式 159 作品權利:作者最完整的著作權 161 保護期: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168 合理使用:無須付費,拿來就用 168 第二節 署名權規則 173 權利來源:署名的各種形式 173 實務操作:按照“權、責、利”規範署名 176 難點問題:紛繁的署名權糾紛 176VI 持續爆紅的底線:紅人全流程合規指南 第三節 表演者權規則 179 權利內容:表演者權的六個維度 180 權利區分:表演權和表演者權 181 第四節 錄音製品權利 182 跨越鴻溝:音樂術語與法律概念 182 歌曲構成:拆分元素細化權利 183 授權規則:根據行為找相應權利 185 授權場景:適配各個行業規則 186 本章小結 188 思考 188 第八章 形象使用 189 第一節 形象授權 190 授權規則:嚴格限定授權內容 190 授權場景:根據管道細分權利 192 新近發展:擴大對肖像權人的保護 195 第二節 形象維權策略 199 維權訴求:肅清紅人形象市場 199 維權策略:主張賠償的舉證要求 200 第三節 劣跡行為對形象價值的影響 203 定義劣跡:比法律更高的道德要求 203 條款表述:精准約定劣跡行為 204 背景調查:為防止出現劣跡行為催生的新行業 206 本章小結 207 思考 207 第九章 名譽維權 209 第一節 名譽侵權的形式 210 侮辱:四類行為的判斷標準 210 誹謗:無中生有,隨意造謠 211 轉發:如何界定合理核實義務 213 影射:如何識別對應關係 213 第二節 名譽維權策略 216 維權取證:固定符合訴訟要求的證據 216 侵權主體:向網路平臺調取身份資訊 219 維權訴求: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 220 維權手段:民事訴訟外的其他手段 221 紅人容忍度:公共輿論監督與個人名譽權的平衡 225 實操流程:名譽和形象維權通用法則 227 本章小結 229 思考 229 結 語 231 故事 231 問題 233 後 記 235
李振武 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新浪微博及公眾號“星娛樂法”和“娛樂法李振武”主理人、娛樂法律師,專注于提供文化產業法商服務。 著有《娛樂法訴訟案件審理實務》《娛樂江湖:娛樂法的圈地運動》。 兼任上海仲裁委員會、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傳媒大學碩士研究生業界合作導師、上海音樂學院法律教師。 曾榮獲新浪微博十大新星法律大V,知乎法律創作之星等榮譽。“星娛樂法”宣導用法律影響行業,致力於為行業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商服務,並為行業人和法律人提供合作交流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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