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
书目分类
特别推荐
導 論 一、問題意識 二、 外研究現狀 三、方法論問題及本書的基本立場 四、本書的具體內容 第一章 刑事合規制度概述 第一節 刑事合規的概念 一、“合規”概念的起源 二、合規與相關概念關係的厘清 三、刑事合規的概念 第二節 制度史的考察:以美國法為切入點 一、企業合規理念的發展 二、企業合規的刑事化 三、《薩班斯法案》與刑事合規制度的 化 四、基於美國法的反思:刑事合規制度真的產生於美國嗎? 第三節 制度現狀的考察 一、美國法的考察 二、英國法的考察 三、德國法的考察 四、義大利法的考察 五、日本法的考察 六、法國法的考察 七、澳大利亞法的考察 八、中國法的考察 九、其他 第二章 刑事合規制度的正當性根據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從合規到刑事合規:刑事合規的內涵與類型化 一、從合規到刑事合規:刑事合規的內涵 二、刑事合規類型的重新界定 第三節 作為違法/責任阻卻或量刑激勵事由的刑事合規的正當性根據 一、公司刑事責任的構造與刑事合規 二、刑罰理論與刑事合規 三、風險、規制與刑事合規 第四節 作為起訴激勵事由的刑事合規的正當性根據 一、起訴法定向起訴便宜的轉型 二、公共利益維護 三、刑事訴訟私有化的結果 第三章 刑事合規制度建構的教義學路徑 第一節 刑事合規與刑法教義學關係概述 一、刑事合規問題教義學化的可行性 二、刑事合規制度建構的教義學路徑概述 第二節 公司本體責任視角的考察 一、問題的提出 二、單位刑事責任論的反思與重構:新組織體責任論之證成 三、新組織體責任論視角下合規計畫的刑法意義 第三節 個人責任視角:以合規官的保證人義務為中心的考察 一、問題的提出 二、方法論問題與研究範圍的劃定 三、 的初始保證人義務 四、合規官經授權產生的保證人義務 五、合規官責任研究的語境差異及其消弭 六、小結 第四節 公共機構腐敗治理合規路徑的構建:以對《刑法》第397條的解釋為中心 一、問題的提出 二、主體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之證成 三、主體責任制刑事法治化的合理性證成 四、主體責任制刑事法治化基礎上的責任區分 五、進一步深化:以刑事合規理念補強主體責任制 六、結語 第四章 刑事合規制度建構的刑事政策路徑 第一節 刑事合規與刑事政策 一、合規計畫蘊含的刑罰哲學理念———輕輕重重刑事政策的闡釋 二、輕輕重重刑事政策與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關係 第二節 引入合規理念調整刑事實體法領域的企業犯罪治理政策 一、刑事合規的實質解讀 二、英國模式在我國立法中的表現與立法的進一步回應 三、美國模式的引入:通過量刑激勵推動企業合規 四、刑事合規的刑事政策意義與我國企業犯罪的立法及司法政策的調整 第五章 刑事合規制度建構的程式法路徑 第一節 比較法視野下企業緩起訴制度:基於若干立法與協定文本的考察 一、問題的提出 二、從制度的起源地說起:由激進向相對理性回歸的制度現狀描述 三、制度的擴張: 化浪潮中的驚喜與隱憂 四、制度的借鑒:引介路徑的初步構想 五、結語 第二節 企業合規程序激勵中國模式的具體展開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起點:英美法的現狀描述與制度基礎 三、研究中點:我國改革試點的現狀描述與制度基礎 四、研究終點:契合制度現實的中國模式的構建 五、結語 第三節 對企業合規檢察制度改革的微觀觀察與反思 一、引言 二、適用範圍問題的進一步討論 三、激勵企業合規的程式路徑選擇 四、有效合規計畫的“標準”及其建構 五、協力廠商監管人的啟動機制問題 第六章 制度限縮:基於經濟自由與權利保障的思考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預防性措施的制度邊界 一、企業經營自由權與合規計畫的標準化 二、比例原則與內部控制強度 三、技術監控的人身權邊界 第三節 外部激勵措施的制度邊界 一、不合規不能成為反向激勵的事由 二、保證人的義務範圍不應無限擴展 三、由實害犯到抽象危險犯的轉化不應被無限擴展 第四節 企業內部調查的制度邊界 一、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否應當適用到公司內部調查? 二、內部調查後證據的使用限度 第五節 本章結論 結 語 參考文獻 後 記
李本燦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齊魯青年學者、未來學者、青島市行業拔尖人才,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先後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三十餘篇。主持 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面上資助,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等多個項目。主要從事經濟刑法、比較刑法的研究工作。
客服公告
热门活动
订阅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