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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是重要的西方思想家之一。本書為西方研究洛克財產理論的經典之作,也是塔利為人稱道的原創性研究。在本書中,塔利通過考察洛克寫作時身處的17世紀的觀念史背景,比較了洛克與霍布斯、格勞修斯、普芬道夫等自然法思想家的理論差異,突顯了洛克的獨特貢獻。 另一方面,塔利通過分析洛克的《人類理解論》與《政府論》之間的內在聯繫,從哲學、神學角度為洛克的財產理論作為了深入的分析,突破了原有的學術理解框架。本書包括三部分:財產理論的哲學基礎、財產權作為自然權利,財產權作為約定權利。塔利糾正了對洛克的財產理論做簡單的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立場的解釋模式,其解釋框架成為後來所有洛克研究者的重要參考。
前言 致謝 文本說明 第一部分 哲學基礎 第一章 《人類理智論》的貢獻 第一節 從《政府論》到《人類理智論》 第二節 混雜情狀和關係 第三節 政治哲學的地位 第四節 理論與審慎 第二章 自然法 第一節 上帝作為製造者 第二節 設計論證 第三節 自然法 第二部分 自然權利 第三章 包容性自然權利 第一節 政治語境 第二節 在財產問題上反駁菲爾默 第三節 其他 ''''世紀學說中的自然權利 第四章 《政府論》下篇第五章的背景 第五章 排他性權利 第一節 洛克的省略 第二節 排他性權利在《自然法辯難》中的地位 第三節 人格與人格的行動 第四節 人作為製造者 第五節 共有中的財產權 第六章 財產權與義務 第一節 慈善與繼承 第二節 勞動的社會分工 第三節 從自然狀態到政治社會 第三部分 約定權利 第七章 政治社會中的財產權 第一節 製造政治社會 第二節 約定財產權 第三節 財產權與革命 第四節 結論 參考文獻 一手文獻 二手文獻 索引
詹姆斯·塔利 英國劍橋大學政治哲學博士。曾在麥吉爾大學、多倫多大學、劍橋大學、牛津大學任職。現為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政治學、法學、哲學特聘教授,加拿大皇家學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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