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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珍視自我認同的文化遺產,是在時間與空間的歷史進程中找尋自我定位的一種方式。近代國家將國族文化遺產的指定與保存,作為激發民眾認同意識的重要途徑,進而促成了世界各國陸續將文化遺產保存觀念的制度化。
2001年3月,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炸毀巴米揚山谷具有1,500年歷史的石雕大佛事件,震驚了全世界,顯示人類仍然還未達到尊重、包容、欣賞甚至跨地域、族群、信仰的共同合作保存人類遺產的理想,也使得文化遺產的保存工作步入了歧途。
本書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動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起源與趨勢介紹為起點,並審視台灣在文化資產保存上的相關法規、權責機構、過程及發展特質及執行層面進行探討,嘗試喚起民眾對文化資產的注意與保存意識。
作者簡介
李汾陽
學歷:中國文化大學史學博士 現職:開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副教授 經歷:開南大學圖書館長 開南大學主任秘書 開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元智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兼任副教授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世界文化遺產保存的組織與現況第一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理念與推動第二節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暨自然遺產公約第三節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四節 未來之發展重點
第三章 我國文化資產的起源與發展第一節 日治時期的文化資產保存及法規第二節 我國文化資產保存的相關法規第三節 文化資產的法定種類及其管理方式第四節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的經營規模
第四章 文化資產分類概說第一節 古蹟、歷史建築、聚落第二節 遺址第三節 文化景觀第四節 傳統藝術 第五節 民俗與相關文物 第六節 古物 第七節 自然景觀 第八節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與保存者
第五章 文化資產的應用第一節 文化資產與觀光旅遊第二節 文化資產與文化創意產業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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