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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最大限度滿足廣大群眾對繼承相關法律問題的需求,有效提升公民法治意識與法治理念,讓公民了解如何在現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內合法合理的辦理繼承相關問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組織幹警,以常見的知識產權糾紛與相關法律問題為主線,通過生動具體的案例呈現基本的法律規定與法院處理案件的具體規則,同時拓展知識點普及更多的法律常識,最終通過全體寫作幹警的辛勤付出完成了本書,希望能夠為所有讀到本書的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信息,解答讀者的疑惑。 全書共分為四個版塊,分別為著作權類、商標權類、競爭類、合同類,幾乎覆蓋了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知識產權糾紛的大部分類型,按照案情介紹、法理分析、知識拓展、普法提示四個層面,由生活現象的具象到法律關係的抽離、再到相關法律規定的剖析,最後進行法律提示,全方位、多角度的呈現相關法律問題。
案例一 網盤服務商怠於採取遮罩措施構成侵權——解析“通知—必要措施”規則下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 003 案情回顧/ 003 法理分析/ 004 (一)B公司是否在收到通知後及時斷開了涉案連結/ 004 (二)B公司是否應當採取遮罩措施制止侵權/ 005 (三)B公司是否應對重複侵權的用戶採取必要措施/ 006 知識拓展/ 006 (一)“通知—必要措施”規則的基本含義/ 006 (二)“通知—必要措施”規則的適用/ 007 (三)“通知—必要措施”規則適用中的利益平衡/ 011 普法提示/ 012 案例二 你的創作成果受著作權法保護嗎?——解析著作權法意義上“作品”的相關法律問題/ 014 案情回顧/ 014 (一)十幾秒的短視頻火了/ 014 (二)網路遊戲元素都構成作品嗎?/ 015 (三)原創服裝設計師的困惑/ 015 法理分析/ 016 (一)什麼是作品?/ 016 (二)是否侵害著作權?/ 017 知識拓展/ 017 (一)作品必須是人類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智力成果/ 018 (二)作品應具有獨創性/ 018 (三)作品應具有一定表現形式/ 020 (四)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021 普法提示/ 021 (一)抄襲不可取,創作需獨立/ 022 (二)使用他人作品應獲得相關的授權/ 022 案例三 怎樣說歷史才不是抄襲?——解析相同歷史題材作品間的侵權 認定/ 023 案情回顧/ 023 法理分析/ 024 知識拓展/ 027 普法提示/ 029 案例四 合理使用:傳統圖書館與“數位圖書館”的分界線——解析陳某訴A數位圖書館等系列案/ 031 案情回顧/ 031 法理分析/ 032 知識拓展/ 035 普法提示/ 036 案例五 原創歌手起訴維權,音樂平臺亟待規範——解析音樂平臺侵權傳播音樂作品的相關法律問題/ 037 案情回顧/ 037 (一)原創歌手起訴音樂平臺/ 037 (二)錄音製作者起訴音樂平臺/ 038 法理分析/ 039 (一)關於音樂平臺應保障的詞曲作者署名權/ 039 (二)關於音樂平臺應表明的表演者身份/ 040 (三)權利人就不同埠的相同作品分別起訴是否構成重複起訴/ 040 知識拓展/ 041 (一)關於署名權/ 041 (二)關於重複訴訟/ 042 普法提示/ 043 案例六 不同作品類型之間的實質性相似判斷——解析文字作者改編權的相關法律問題/ 045 案情回顧/ 045 (一)文字改編遊戲/ 045 (二)文字改編電視劇/ 046 (三)文字改編微電影/ 047 法理分析/ 047 (一)原告的權利基礎/ 048 (二)被告的侵權判定/ 049 知識拓展/ 051 (一)關於實質性相似/ 051 (二)關於接觸可能/ 051 普法提示/ 052 第二章 商標權類 案例一 通用“全腦”難阻他人正當使用——解析與通用名稱相關的幾個法律問題/ 055 案情回顧/ 055 法理分析/ 057 (一)關於“全腦”和“全腦速讀”的含義/ 057 (二)關於B公司的使用性質/ 058 (三)關於A研究院對其商標的使用情況/ 059 知識拓展/ 060 (一)對通用名稱的合理界定/ 060 (二)通用名稱的認定標準/ 061 普法提示/ 064 案例二 通用難認定 命名需謹慎——解析商標的註冊、使用相關法律 問題/ 065 案情回顧/ 065 (一)哪裡是宋城/ 065 (二)“炫舞”惹爭議/ 066 法理分析/ 066 (一)什麼是通用名稱/ 066 (二)通用名稱如何認定/ 067 (三)是否侵害商標權/ 068 (四)責任承擔/ 069 知識拓展/ 069 (一)商標註冊的顯著性/ 069 (二)“撤三”和無效程式/ 071 (三)侵權抗辯/ 072 普法提示/ 073 案例三 功能變數名稱解析服務商的侵權責任判斷/ 074 案情回顧/ 074 (一)功能變數名稱是什麼?/ 074 (二)功能變數名稱與他人商標/ 075 (三)功能變數名稱解析商被起訴/ 075 (四)功能變數名稱解析商是否侵權?/ 076 法理分析/ 076 (一)功能變數名稱解析商責任判斷的一般思路/ 076 (二) 功能變數名稱解析商是否屬於《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一千一百九 十五條規定的網路服務提供者/ 078 (三) 功能變數名稱解析商是否盡到了《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一千一 百九十五條規定的義務/ 078 知識拓展/ 081 (一)涉及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法律適用/ 081 (二)“通知+刪除”規則的構建邏輯/ 081 (三)何為有效通知/ 082 (四)必要措施的判斷/ 083 普法提示/ 084 案例四 近似商標有風險 經營使用需謹慎——解析商標近似和類似商品或服務的認定/ 085 案情回顧/ 085 法理分析/ 086 (一)侵害商標權行為的認定/ 087 (二)侵害商標專用權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089 知識拓展/ 090 (一)侵害商標權的地域管轄問題/ 090 (二)商標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適用關係/ 091 普法提示/ 092 案例五 “在先使用”能否對抗商標權——解析《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 094 案情回顧/ 094 (一)哪一家才是你熟悉的“啟航考研”/ 094 (二)兩家機構對簿公堂為自己正名/ 095 法理分析/ 095 (一)侵害商標權的考量因素/ 095 (二)在先使用的標識能否繼續使用/ 097 知識拓展/ 098 (一)在先使用抗辯權的制度價值/ 098 (二)在先使用抗辯權的法律適用/ 098 (三)企業名稱與商標衝突的處理/ 100 普法提示/ 101 第三章 競爭類 案例一 競業禁止的前提條件——解析競業禁止與商業秘密的關係/ 105 案情回顧/ 105 法理分析/ 106 知識拓展/ 107 普法提示/ 112 (一)簽訂物件並非所有員工/ 112 (二)保密內容需明確/ 112 案例二 資料使用需規範 網路競爭亦受限——解析資料競爭相關的法律問題/ 113 案情回顧/ 113 (一)微博愛好者的日常/ 113 (二)微博竟有替代產品?/ 113 (三)資料競爭是否正當?/ 114 法理分析/ 115 (一)數據權益歸屬於誰/ 115 (二)資料競爭行為是否正當/ 116 知識拓展/ 117 (一)關於資料競爭行為的法律適用/ 117 (二)競爭關係的認定/ 118 (三)數據權益的歸屬/ 118 (四)資料競爭行為的正當性判斷/ 119 普法提示/ 121 案例三 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反被判賠償——解析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損害賠償責任的判定標準/ 122 案情回顧/ 122 法理分析/ 123 (一)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的內涵定義/ 123 (二)惡意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的判定/ 124 知識拓展/ 126 普法提示/ 128 (一)仔細甄別、謹防惡意/ 128 (二)正當維權、誠信訴訟/ 128 案例四 知名奶企包裝抄襲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解析有一定影響的包裝、裝潢混淆行為判定/ 129 案情回顧/ 129 法理分析/ 130 (一)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的判定標準/ 130 (二)包裝、裝潢的近似及混淆的認定標準/ 131 知識拓展/ 132 (一)有一定影響的包裝、裝潢的認定標準/ 132 (二)商品包裝、裝潢相似性的判斷/ 133 (三)判斷混淆可能性的因素/ 134 (四)引入市場調研報告作為證據的積極意義/ 135 普法提示/ 136 (一)謹慎消費、擦亮雙眼/ 136 (二)正當競爭、切莫侵權/ 136 案例五 功能性頁面抄襲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解析軟體頁面保護的司法路徑/ 137 案情回顧/ 137 法理分析/ 139 (一)關於模仿、抄襲完整操作步驟及對應介面的行為/ 139 (二)關於模仿、抄襲C軟體部分編輯要素的行為/ 140 (三) 關於在D軟體熱門欄目中提供使用C軟體特有的裝飾圖片製作的視頻的行為/ 140 知識拓展/ 141 (一)對軟體介面的著作權法保護/ 141 (二)對軟體介面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142 普法提示/ 144 案例六 互聯網金融環境下商業詆毀行為的認定——解析首例網貸評級不正當競爭案/ 145 案情回顧/ 145 法理分析/ 146 (一)當前網貸市場環境下,誰有資格做網貸評級?/ 146 (二)同業競爭者之間能不能開展評級?/ 147 (三)什麼樣的評級才客觀、公正、科學?/ 147 (四) 是否被評級的P2P網貸平臺認為自己被低評了,評級者就構成商業詆毀?/ 149 知識拓展/ 150 (一)新法中商業詆毀條款的變化/ 150 (二)互聯網環境下“競爭對手”的判斷/ 150 (三)商業詆毀與虛假宣傳/ 151 普法提示/ 151 案例七 流覽器遮罩廣告是否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解析競爭行為正當性的界定標準/ 153 案情回顧/ 153 法理分析/ 155 (一)競爭關係的認定/ 155 (二)A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可保護之利益/ 156 (三)流覽器遮罩廣告的行為是否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156 (四)互聯網行業的行業慣例之認定/ 157 (五)運用技術的行為不等於可適用技術中立原則/ 158 知識拓展/ 159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新法與舊法適用問題/ 159 (二)新法的互聯網專條與舊法的原則條款之間的關係/ 160 普法提示/ 161 案例八 非法抓取資料訴訟禁令來止損——解析智慧財產權案件中適用禁令的考量因素/ 163 案情回顧/ 163 (一)嶄露頭角的“短視頻”成為時尚新寵/ 163 (二)短視頻及其使用者評論還能被搬運?/ 164 (三)抓取行為能否被叫停?/ 164 法理分析/ 165 (一)什麼是禁令?/ 165 (二)禁令作出的考量因素/ 166 知識拓展/ 168 (一)智慧財產權糾紛行為保全的相關法律規定/ 168 (二)禁令一經做出就生效嗎?/ 169 普法提示/ 170 案例九 行為保全中被申請行為處於停止狀態時的處理——解析行為保全申請的處理相關問題/ 172 案情回顧/ 172 法理分析/ 173 知識拓展/ 174 (一)討論前提及處理方式/ 175 (二)對相關顧慮的回應/ 176 (三)例外情形/ 178 普法提示/ 179 第四章 合同類 案例一 高新技術受追捧 合同履行需完全——解析技術合同相關法律 問題/ 183 案情回顧/ 183 (一)醫院運營尋突破/ 183 (二)技術支持來幫助/ 183 (三)合同履約遇難題/ 184 (四)遭遇訴訟擔風險/ 184 法理分析/ 185 (一)技術合同效力問題/ 185 (二)關於合同履行/ 185 (三)合同目前狀態/ 187 (四)違約責任承擔/ 187 知識拓展/ 188 (一)什麼是技術合同/ 188 (二)與技術合同相關的程式問題/ 188 (三)技術合同的履行及抗辯/ 189 (四)技術合同的終止及違約責任承擔/ 190 普法提示/ 192 (一)明確需求,明晰合同條款/ 192 (二)完全履行,防範自身違約/ 192 (三)及時敦促,維護合法權益/ 192 案例二 如何判定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違約責任——解析教育類特許經營合同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193 案情回顧/ 193 法理分析/ 195 (一)反訴的適用/ 195 (二)特許經營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的承擔/ 195 知識拓展/ 197 (一)特許經營合同的認定/ 197 (二)教育類特許經營合同特點及普遍存在的問題/ 197 (三)虛假商業宣傳和誇大商業宣傳的區別/ 200 普法提示/ 200 (一)設計可選擇條款,警惕格式條款法律風險/ 201 (二)合理適用“冷靜期”規則,保護利益平衡/ 201 (三)提前瞭解教育准入資質,避免錯誤投資/ 202 (四)重視資訊披露,約定後續資訊披露方式/ 202 (五)合理預估專案成本及風險,保持充分溝通/ 202
邵明豔,女,漢族,1964年4月生,遼寧瀋陽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1990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審判員,民五庭庭長助理、副庭長、代庭長、庭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院長。現任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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