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型中的東亞法院:基本形貌、紛爭解決與行政治理
|
|
East Asian Courts in Transition: Models, Dispute Resolution and Governance |
|
|
|
|
|
|
|
|
ISBN |
9789863500292 |
定价 |
NT400 |
售价 |
RM62.50 |
作者 |
吳從周,沈冠伶,林仁光,張文貞
|
出版社 |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
出版日期 |
2014-10-02 |
装订 |
平裝. 單色印刷. 384 页. 21. |
库存量 |
海外库存 下单时可选择“空运”或“海运”(空运和海运需独立下单)。空运费每本书/CD是RM12.00。 空运需时8-11个工作天,海运需时约30个工作天。 (以上预计时间不包括出版社调货的时间以及尚未出版的预购商品) |
|
我要订购 有现货时通知我 |
|
放入下次购买清单 |
|
|
|
|
|
|
|
|
|
|
|
|
|
|
|
|
法律繼受與在地發展的辯證,是東亞法律研究的主軸,
也深刻影響東亞國家法院的組織運作、功能定位與運作程序。
研究法院的大師Martin Shapiro曾在其經典研究中指出,法院最基礎的功能是以中立第三人的立場來解決兩造的紛爭,然而,除此之外,法院更具有社會控制與法官造法的功能。
東亞國家的法院,其組織運作與所適用的法律規範,在反映法律繼受與在地發展的辯證之同時,又必須接受來自全球化下經濟發展與貿易競爭的嚴峻挑戰。東亞國家法院的組織運作及其所適用的法律規範,也同時會受到法律繼受及在地發展的辯證,並形成東亞特有的法院功能與法律文化。本書結合多篇論文,以東亞各國法院的建立及演變為經,以各國在法律規範上的繼受及發展為緯,呈現東亞的法院的運作實踐與理論發展,進一步掌握臺灣在此一東亞法院與法律繼受的脈絡下,如何呈現法院功能與法文化。
|
|
|
|
|
|
|
|
|
|
|
|
|
|
|
目錄
序
緒論◎葉俊榮
第一部分 法院功能與基本形貌
第一章 東亞法院形貌初探:三種模式的浮現◎葉俊榮
第二部分 民事紛爭解決與法理繼受
第二章 東亞法院的民事紛爭解決:以臺灣民事法院為例◎沈冠伶
第三章 臺灣裁判外紛爭處理制度的現況與發展:以法院的調解制度為中心◎沈冠伶
第四章 東亞民法的理論繼受與債法修正:由東亞各國債法修正的趨勢思考我國二次債法修正的必要性◎吳從周
第三部分 經濟發展與行政治理
第五章 東亞經濟法的繼受與發展◎林仁光
第六章 行政法院的治理功能:東亞視野與臺灣觀點◎張文貞
第七章 解釋法律的權威:行政法院的挑戰與回應◎張文貞
|
|
|
|
|
|
|
|
|
|
|
|
|
|
|
作者簡介
吳從周
現任臺灣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曾擔任法官。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財產法、民事訴訟法及法學方法論。
沈冠伶
現任臺灣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曾執行律師業務。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程序法,包括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家事事件法、強制執行法及債務清理法。
林仁光
現任臺灣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曾擔任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調處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證券法、國際商事法、金融法。
張文貞
現任臺灣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獲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法律與社會分析。
編者簡介
葉俊榮
現任臺灣大學講座教授兼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環境法、氣候變遷法。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