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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發生通常都有跡可循,最常見的就是溝通不良所引起。糾紛發生並非雙方所願,唯有面對,誠心虛心解決才是上策。本書即在提供醫療糾紛解決之道,讓醫師不必如驚弓之鳥,遑遑不可終日,也讓醫病雙方都明白可選擇解決途徑,避免走上最下策的冗長訴訟程序。另外對醫療鑑定的缺失與可信度也提出質疑與建議,希望主管機關能儘速改革鑑定制度,避免「醫醫相護」或「醫醫相害」之批評。
推薦序 編者序 作者序 Chapter 1:醫療鑑定之概況及法律依據為何? 壹、前言──醫療鑑定之概況╱3 貳、醫療鑑定之法律依據╱4 參、鑑定機關──醫療法第98條╱5 一、醫審會鑑定原則╱6 二、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之組成╱6 三、醫事鑑定流程╱7 四、醫事鑑定之依據與標準╱7 五、迴避制度之設計╱8 六、鑑定意見之形成╱14 Chapter 2:如何認定醫療鑑定制度之缺失? 肆、醫療鑑定制度之缺失╱19 一、概 說╱19 二、鑑定人未能到庭之原因分析╱21 伍、醫事鑑定的若干問題╱28 一、醫療(事)鑑定問題一籮筐,報告是真相?╱28 二、鑑定人無法回答的難題╱30 三、法院判斷之依據──醫療常規╱34 Chapter 3:改善醫療鑑定制度之建議方案為何? 陸、醫療鑑定制度之改善建議方案╱41 柒、醫療鑑定不等於真相╱42 捌、醫療糾紛之概況╱45 一、醫療法律關係╱45 二、時事直擊╱46 三、醫療糾紛數量統計╱49 四、醫療糾紛之分類╱54 五、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之法律定義╱55 六、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以刑逼民?╱55 Chapter 4:採取何種解決爭議之方式與途徑? 玖、解決爭議之方式與途徑╱59 一、概 說╱59 二、和解制度╱60 三、調解制度╱61 四、調處制度╱62 五、法院訴訟╱67 六、仲裁制度╱69 七、醫療糾紛處理原則╱72 拾、醫療糾紛關懷小組引進╱74 一、調解概說╱74 二、醫療糾紛關懷小組╱74 三、日本法制成效╱76 四、101年8月底前調解概況╱78 五、101年9月1日起調解概況╱82 拾壹、結語╱91
作者簡介 林義龍 現職 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 學歷 東海大學法學碩士、中國醫藥學院醫學士 經歷 耳鼻喉科專科醫師、台中市醫事法學會理事長、中華民國職牙安全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灣醫師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中國醫藥大學醫事法律暨醫學倫理講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調解委員、台灣台中地方法院醫療專業調解委員、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醫療糾紛調處委員 主編:陳學德 【現職】臺中地方法院庭庭長 亞洲大學助理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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