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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銷業與房仲業者,在現今不動產交易市場上,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而在重視術業有專攻、服務業當家的年代裡,須知:「知識就是力量」、「熱忱即是本錢」! 本書結合代銷、仲介業者當具備的不動產「法律」與正夯的「行銷」觀念,由資深律師、銷售高手共同執筆,引領業者在競爭激烈、變動快速的山頭,昂然挺立,衝出漂亮的成績單!買、賣雙方消費者從本書看門道,亦能識人有術,作出正確的選擇。
李序 第一章 基礎概念 文◎吳任偉 壹、「不動產」的定義與範圍 一、相關法律規定 二、《民法》規定的「不動產」,是指「土地」 「定著物」 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規定的「不動 產」 四、其他法律所規定的「不動產」 五、「不動產」與市場上俗稱的「房地產」有何差 別? 貳、不動產經紀業:就是「代銷」與「仲介」 參、不動產經紀業的經營要件 肆、代銷業者「代銷」不動產的性質及其業務類型 一、法律定性 二、代銷業務類型 伍、仲介業者「仲介」不動產的性質及其業務類型 一、法律定性 二、仲介業務類型 陸、不動產經紀業與「個資保護」 第二章 進階應用 文◎吳任偉、許淑玲 壹、代銷法律制度簡介 一、代銷業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二、代銷業與《公平交易法》 三、代銷業與《消費者保護法》 四、代銷業與「廣告真實義務」 貳、仲介法律制度簡介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二、《民法》:「居間」或「委任」契約? 三、《公平交易法》:不實廣告 四、《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 五、物之瑕疵擔保與保固期之介紹 六、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 七、仲介契約書參考範例 第三章 代銷糾紛實例 解析 文◎連世昌 壹、代銷業、建商、買方之關係圖及其解析 貳、代銷業與建商之間屬承攬契約關係 參、房地預定買賣契約書有五天以上審閱期 肆、甚麼是預售屋「轉紅單」與「換約」機制?未完 工交屋前,可以「換約」嗎? 伍、房貸授信拉「緊」報,「貸」誌大條! 一、常見的預售屋貸款紛爭,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二、提供預防之道作為參考 陸、都是躁鬱症惹的禍 一、建商應調查訂約事項、注意買方的履行能力 二、誠摯的建議 柒、「春天戀人」變奏曲 捌、窗外有墳塚,周杰倫母告建商 一、注意!一般房屋交易,告知義務只及於買賣房 屋的屋況及使用情形,難令賣方負告知鄰地使用 狀況的義務 二、誠摯的建議 玖、預售屋縮水,不必找補嗎? 拾、車道及其他空間面積由誰負擔? 拾壹、乙種工業用地可以蓋住宅嗎? 一、依《都市計畫法》、建築法規規定,「四季紐 約」建地在「乙種工業區」,是不可以作一般住 宅使用的 二、誠摯的建議 拾壹之一、建造執照建物使用用途登載為「一般事務 所」,究竟是否可作為住家使用? 拾貳、什麼是「地上權住宅」? 一、必須了解常見的地上權開發型態有兩種 二、地上權住宅的優、缺點 三、地上權住宅在法律上應注意的事項 拾參、買屋坐落方位有爭執 拾肆、不動產買賣與租稅申報 一、國稅局嚴格查稅、捕獵逃漏稅 二、成屋課稅與預售屋課稅大不相同 三、租稅復查與行政救濟 拾伍、停車位規格有誤差 一、什麼是「法定停車空間」及「獎勵、增設停車 空間」? 二、停車位的尺寸規格應該多少才對? 三、停車位尺寸規格不符契約書所載,新制規定可 以全部找補 四、誠摯的建議 拾陸、預售屋買賣違約要怎麼罰? 一、買方違約,建商可沒收已繳價金 二、建商須退還沒收超過的價款 三、誠摯的建議 第四章 仲介常見糾紛之預防與實例解析 文◎李永然 壹、不動產仲介契約具有「居間」的法律性質 貳、不動產仲介人員對義務的應有認識 一、廣告不得誇大 二、重要事項說明的義務 三、應親自處理事務的義務 四、保守秘密的義務 五、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參、不動產說明書 肆、常見糾紛 一、以台北市、高雄市為例,參內政部房地產消費 糾紛原因統計表季報表(108年第1季至第3季) 二、契約書審閱期 三、給付服務報酬與違約金 四、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 五、凶宅及漏水房屋 六、斡旋金與要約書 第五章 代銷、仲介業者行銷秘笈 文◎吳家德 壹、代銷業行銷流程與內容 一、代銷、仲介業銷售內容之差異 二、行銷的意義 三、行銷架構 四、房地產代銷業的行銷內容 五、代銷的作業流程 六、代銷公司產品策略流程 七、何謂「行銷組合」或「行銷4P」? 八、賣方4P與買方4C 九、何謂「目標行銷」?何謂「S-T-P」? 十、個案現場銷售組織與內容 十一、銷售法則 貳、仲介業行銷流程與內容 一、仲介業的產業特性 二、經營型態 三、重要交易規範──契約書 四、不動產仲介的作業流程 五、接待客戶的銷售技巧 六、成交的技術 附錄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民法》債編「居間」條文 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履約保證機制補充 規定 參考書目
作者簡介 李永然 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等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體育學院、台北科技大學 聯合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華日報、青年日報、中央日報、經濟日報、中華水電冷凍空調雜誌、稅務旬刊、投資情報周刊、貿易商情、爽報、台商張老師月刊法律專欄主筆 曾任中廣公司、漢聲電台、復興電台、中央廣播電台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內政部營建署法律顧問、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律顧問、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榮譽理事長、陸委會台商張老師、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副董事長、財團法人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中華民國企業經理人協會常務理事、台北市美好人生協會理事長、中國政法大學台灣校友會理事長 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中國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 吳家德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國立中興法商學院財稅系 經歷: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裕原(甲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金融研訓院講師、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進修學院金融系講師、高雄文化大學進修推廣部講師、高雄長榮大學進修推廣部講師、司法院司法人員訓練所講座、國防部左營海軍造船中心講座 著作:房地產理論與實務、整合行銷傳播理論與實務、超強房地產行銷術 吳任偉 學歷: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律學系碩士 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合夥人、主任律師、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南台灣人權論壇主任委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不動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國立高雄大學兼任講師 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智慧財產權中心副召集人、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兼任法助長)、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部民、刑法助教 代表著作:在WTO架構下兩岸關於地理標示保護之研究(碩士論文)、法拍屋投資法律秘笈(合著)、經濟部98年度大陸台商經管診斷與投資糾紛案例──土地被徵收,不必然會獲得補償、經濟部99年度大陸台商經管診斷與投資糾紛案例──中外合資經營糾紛案例解析、淺析中國大陸著作權法──從「著作權行使限制」談起(合著)、汽車駕駛人法律一把罩(合著)、代銷仲介紅不讓(合著)、新聞倫理及媒體公審之法律界限(合著)、律師與刑事被告間的信賴基礎:「據實陳述義務」──從友寄隆輝爭議案談起(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矚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個人資料維權及實用案例手冊(合著)、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法律手冊(合著)等。 許淑玲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所執業律師 著作:訴訟書狀範例(合編) 連世昌 學經歷:中國北京對外經貿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碩專班財經法律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法律顧問、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曾任職苗栗地方法院 現任:執業律師、東吳大學兼任講師 著作:商事法、凶宅與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保險業資金運用法律監管之研究、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之評議、房地買.賣.仲介三贏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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