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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被公認為是英國憲法學的經典著作,是英國憲法學術中引證率最高的作品。它至今仍具有正統地位,近似於一種“沒有成文憲法的憲法典”。很大程度上,它能夠奠定研習英國憲法的基礎,成為了解英國憲法的入門著作。在重要性上,此書足以和任何一本法學譯著相媲美。本書共有三篇內容:第一篇 議會主權;第二篇 法治;第三篇 憲法性法律與憲法慣例的關聯。本書是法學和政治學(尤其是公法專業的)的學生和教師的必讀書目,此新譯本必將引起學界及相關專業人士的高度關注。 [英]A.V.戴雪(1835—1922),英國憲法學家。他出生於英格蘭的一個“知識貴族”家庭,1861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牛津大學,隨後到倫敦內殿律師會館執業,在一生的業餘時間里,他撰寫了大量的法律和政論文章,發表在倫敦的《觀察報》和紐約的《民族》等刊物上。1882年,牛津大學“瓦伊納英國法講座教授”出缺,戴雪成功競得這個職位,成為自布萊克斯通之後最有名氣和學術貢獻的瓦伊納講席教授。在執掌瓦伊納教席的27年間,他曾先後出版了十余部具有深遠影響的著作:如《英國憲法研究導論》(1885年)、《論衝突法》(1896年)和《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1905年);其中,《英國憲法研究導論》最為出名,自出版后即成為英國憲法學領域的經典著作,長盛不衰。 何永紅,法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英國劍橋大學訪問學者,主要從事法理學、憲法學研究。關注方向:英國憲法的經典理論與當代發展;中國法治理論與憲法理論;公法的比較與歷史。
第一版序言 第八版序言 導言要點 導言 本書概要 憲法的真正性質 第一篇 議會主權 第一章 議會主權的性質 第二章 議會與非主權立法機構 第三章 議會主權與聯邦制 第二篇 法治 第四章 法治的性質及其一般應用 第五章 人身自由權 第六章 言論自由權 第七章 公眾集會權 第八章 戒嚴法 第九章 陸軍 第十章 歲入 第十一章 大臣責任 第十二章 法治與行政法的比較 第十三章 議會主權與法治的關係 第三篇 憲法性法律與憲法慣例的關聯 第十四章 憲法慣例的性質 第十五章 憲法慣例得以實施的約束力 附錄一 法國憲法的剛性 附錄二 聯邦國家中的分權 附錄三 議會制政府與非議會制政府之間的區別 附錄四 自衛權 附錄五 公眾集會權諸問題 附錄六 軍人奉命解散*法集會時所負之義務 附錄七 “違憲”法律的含義 附錄八 瑞士的聯邦制 附錄九 澳大利亞的聯邦制 附錄十 英國戰爭或者叛亂時期的戒嚴法 附錄十一 法國許可權爭議法庭的組成 附錄十二 針對君主的訴訟 附錄十三 1911年議會法 索引 譯後記
戴雪(1835—1922) 英國憲法學家。他出生於英格蘭的一個“知識貴族”家庭,1861年以優異成績畢業于牛津大學,隨後到倫敦內殿律師會館執業,在一生的業餘時間裡,他撰寫了大量的法律和政論文章,發表在倫敦的《觀察報》和紐約的《民族》等刊物上。1882年,牛津大學“瓦伊納英國法講座教授”出缺,戴雪成功競得這個職位,成為自布萊克斯通之後有名氣和學術貢獻的瓦伊納講席教授。 在執掌瓦伊納教席的27年間,他曾先後出版了十余部具有深遠影響的著作:如《英國憲法研究導論》(1885年)、《論衝突法》(1896年) 和《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1905年);其中,《英國憲法研究導論》較為出名,自出版後即成為英國憲法學領域的經典著作,長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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