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
书目分类
特别推荐
本書特色 證據法之改善是跨世紀民事訴訟法修正要點之一。新法之修正核心係加強擴充當事人蒐集事證之手段,使其在起訴前或訴訟前階段即可依簡速程序,取得事案解明所需之事證資料。此項制度變革之目標在於,確保當事人公平接近事證之權利,維護實質的武器平等原則,且使其得與他造甚至法院共用該等事證資料而形成共識,賦予當事人較量系爭實體利益與所涉程序利益之大小輕重,並抉擇何者優先追求之機會,期待其能基於此項資訊,自主決定、選擇紛爭解決之方式。為此,本書闡述起訴前及起訴後之各項證據蒐集制度,既揭示諸制度改革之法理根據,並說明如何循以解釋、運用各該程序規定,藉以充分發揮其應有之機能。
第二版序言 I 第一版序言 III 起訴前之證據保全 1 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基本構造 99 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擔保解放 151 民事訴訟上當事人與法院之任務分擔 177 證明妨礙 231 證人之書狀陳述 257 鑑定人之訴訟地位與當事人之程序保障 291 文書之開示與秘匿 353 父子關係訴訟之證明度與血緣鑑定強制 459 不負舉證責任當事人之事案解明義務 537 證據蒐集與判決效力 595 《事項索引》 645
作者簡介 許士宦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律師(1986年~2000年) 主授: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家事事件法 著作:執行力擴張與不動產執行、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證據蒐集與紛爭解決、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集中審理與審理原則、訴訟參與與判決效力、訴訟理論與審判實務、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
客服公告
热门活动
订阅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