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
书目分类
特别推荐
1946年,國民大會在南京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這也是近代中國最後一部憲法性文件。不過,這部憲法在頒行不久即在中國大陸被全面廢除,後來在台灣亦經過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與增修條文的反覆修正。 本書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紹這部憲法的由來與背景,以及其在台灣的變遷;第二部分析該憲法的政府組織與權力分立情況,如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等的設立、功能與意義;第三部分闡述中華民國憲法下的基本權與社會權。 本書嘗試梳理歷史的脈絡,比較各國的制度,檢討其中的重大問題。此外,又力圖綜合憲法本文的制定時代、「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時代、1990年代以來的七次增修的經過,以及近年來的最新理論發展與制度實踐,系統地分析這部憲法的「變與不變」。
憲法的由來與變遷 第一章 《中華民國(南京)憲法》的由來 第二章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的_變遷:修憲與釋憲的二重變奏 政府組織與權力分立 第三章 作為「政權」機關的國民大會 第四章 國會還是立法委員會:_立法院的地位與權限辨析 第五章 從獨立監察機關到「半個_議院」:中西之間的監察院 第六章 從考試機關到人事機關:_考試院的理念與現實 第七章 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機關的新範式 第八章 公務員懲戒的司法化及其_界限: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體制研究 基本權與社會權 第九章 憲法基本權利的法律限制問題 第十章 「剛柔相濟」:近代中國制憲史上的社會權規定 第十一章 財產權憲法化與近代中國_社會本位立法 附論 第十二章 從對稱式兩院制到「一個半議院」:憲法史上的兩院制問題 第十三章 選擇與創作:近代中國憲制的發展
作者簡介 聶鑫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兩岸關係法政問題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領域包括中國憲法史、比較憲法等。先後在南京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獲得法學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曾赴哈佛大學、芝加哥大學、台灣政治大學與中研院等處遊學。 在《中國社會科學》、《歷史研究》、《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約30篇;出版著作與教材《中國近代國會制度的變遷》、《中西之間》、《中國法制史講義》,譯著《別了,孟德斯鳩:新分權的理論與實踐》。
客服公告
热门活动
订阅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