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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陀弘願雖有四十八,以第十八願為「根本願」,餘之四十七願,為使眾生欣慕淨土而信受此願,故四十七願亦謂「欣慕願」。 第十八願名「念佛往生願」,是四十八願之核心、根本願、本願、願王。凡淨土宗念佛人,應先詳細了解第十八願之義。 本書總分十章。第一章「第十八願的殊勝重要」,相當於<序分>;中間七章即將願文分為七段,從「設我得佛」至「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詳細講解願文之意義,為<正釋分>;第九章「成就文及付囑文」,相當於<總結流通分>;最後第十章舉證祖師對此願的解釋。 全書以第十八願為主線,貫穿淨土三經、淨土諸祖教言,引用佛經達數十餘部,並及外典、格言等,引文釋義,深入淺出,既開往生之門,又明處世之道,真俗圓融,機理雙契;故雖名「第十八願講話」,實際上囊括了淨土一宗所有重要的經文、法語,堪稱淨土宗教理之基礎教科書、普及淨土宗教學之範本。
作者簡介 慧淨法師 .一九五○年生於臺灣台南市。童年時期接受過私塾教育,游心儒道古聖賢之林,於中華傳統文化奠基深厚;亦曾信奉屬於民間信仰之鸞堂,故於善惡因果報應,深信不疑。成年之後,歸信佛教,喜讀佛經,好樂念佛打坐。 .一九七七年,披剃出家於佛光山星雲大師座下,法名心嚴,外號慧淨。 .一九八五年春向大師請假,獨自住山靜修,歷時三年,念佛為主,兼研《印光大師文鈔》及淨土著述。於此其間,閱讀到《選擇本願念佛集》,知淨土法門應以善導流最為純正,上契彌陀度生本懷,下契眾生一切根機。 .一九八八年秋遊學於日本京都之大谷大學,研習善導系淨土思想。 .一九九三年夏返回台灣,逐漸開展善導大師的淨土法門,多次弘法於香港、澳門、大陸及紐西蘭等地。 .一九九六年,中國大陸淨宗法師皈依法師,於大陸大力弘揚善導大師念佛法門,印經說法,遍及大陸各省。 .二○○三年十一月,駐錫台北象山修行社區,目前象山社區已成為長年終日念佛之「彌陀村」。並以「彌陀村」為台灣「淨土宗」宗派本山,訂定「淨土宗教章」。 法師為人純厚樸實,念佛不輟,其全生命投入信仰所自然流露的人格特質,具有無比的感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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