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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罵幹會被告?肉搜霸凌沒關係?抄襲上傳無所謂? 這本書讓你按圖索驥分析處境,找到適合的救濟方法! 聯名推薦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苗博雅(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 周漢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曾守一(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蕭宇辰(臺灣吧創辦人) 陳茻(地表最強國文課沒有之一) 動眼神經(眼球中央電視台製作人) 奔奔小姐(人氣網紅部落客) 網路罵人、肉搜、霸凌、抄襲,無法可管? 你按下Enter前,有些法律你一定要知道! *附錄提供完整相關書狀範例* 周漢威:給個人、學校、機關學習網路法治教育的必備參考讀物。 苗博雅:本書聚焦網路言論與誹謗、隱私與著作權等議題,除了介紹技術性的「知其然」,也夾帶法律原理原則,甚至憲政主義的論辯讓讀者「知其所以然」。 蕭宇辰:無知帶來的傷害依然真實,而你是需要為這些傷害付出代價的。 奔奔小姐:作者生動活潑的筆下,輕鬆了解這些應該要知道的網路法律知識。
PART1:侮辱與誹謗 1、整個社群網站都是我的謾罵舞台 ─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2、我告你公然侮辱喔! ─公然侮辱的抗辯事由 3、假的!是你耳朵業障重。 ─什麼是誹謗罪? 4、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該當何罪! ─「假設」抗辯與誹謗 5、我的不甘,你的受傷 ─「情緒」抗辯與誹謗 6、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事實陳述型誹謗與抗辯事由 7、前方黑店,小心慎入 ─意見表達型誹謗與抗辯事由 8、愛情公審!「靠北女友」談分手 ─誹謗罪與隱私保護 9、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公眾人物」與誹謗 10、按讚分享,一鍵引爆 ─誹謗罪與網路社群 PART2:隱私與著作權 11、感謝樓主分享好圖 ─妨礙秘密罪、散布猥褻物品罪與公然猥褻罪 12、你鴨霸、我舉發! ─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13、這人神經病,診斷證明在這邊 ─一般性個資與敏感性個資 14、你看!這是法院認證的XXX! ─個人資料保護與官方資料 15、合法利用個資小撇步 ─使用個人資料的免責事由 16、全民肉搜 ─資料蒐集與隱私保護 17、我刪、我改、我來亂! ─什麼是妨害電腦使用罪? 18、創作完成,and then? ─什麼是著作權? 19、創意像炒菜,你抄我、我抄你? ─如何透過著作權法保障著作? 20、站在巨人肩膀上 ─合理使用他人著作與侵權審查流程 PART3:還有什麼文不能PO? 21、驚!我被P成A片男主角了 ─什麼是肖像權? 22、Identity Theft,以假亂真 ─冒名刊登個資的法律責任 23、警民衝突,Live秀? ─對公權力蒐證與妨害公務 24、走吧!讓我們佔領立法院 ─什麼是煽惑他人犯罪? PART4:從虛擬世界進入法律程序 25、抓到了!網路藏鏡人 ─網路犯罪受害者刑事告訴守則 26、冤呀!我有言論自由! ─網路事件刑事被告答辯SOP 27、精神損害怎麼算? ─民事原告起訴求償之類型
作者簡介 林煜騰 圓矩法律事務所 律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碩士 學經歷: 永信法律事務所 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委員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網路法律校園巡迴講師 極憲焦點駐站作家(www.focusconlaw.com/)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公法組碩士 著作: 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仇恨性言論之管制 從司法院釋字414解釋看我國的言論事前限制禁止原則 -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為借鏡 繪者簡介 mer˙mer 一個喜歡海,喜歡用文字和插畫寫下心情的平凡的人 mer˙mer的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iloveme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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