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包含六位早期(十九~二十世紀初)宗教學家的宗教理論,是國內外大學教授與研究「宗教學」的重要參考書。六位宗教學家包括開創宗教的學術研究的麥克斯.繆勒、以戰慄和迷人的「神聖感」來定義宗教的本質的奥托、對宗教的森羅萬象作出主客體的結構與類型學分析的范德雷、用「神聖」和「世俗」的辯證和對比來追溯人類原始的宗教情懷的依利亞德、一生以呼籲宗教的對話為職志的潘尼卡,以及在那慘無人道的紐約地獄廚房中推行社會福音的繞申布士。在宗教研究的圈子裡,麥克斯.繆勒(Friedrich Max Müller, 1823–1900)常被人稱為宗教學之父。繆勒不僅是第一代的宗教研究學者,他對宗教學術研究的呼籲更是不遺餘力,而在神話學和宗教學上,也曾經作出劃時代的貢獻,雖然時至今天,他的很多理論都已備受質疑了。本書第一章以介紹繆勒的宗教思想為主,末後加上當代的評論。
魯道夫.奧托(Rudolf Otto, 1869–1937)是宗教現象學的啟蒙人物,他的名著《論「神聖」》的寫作,卻不是要停頓在對神聖的描述上,或是只為說明人類普遍的宗教經驗及其結構。反之,卻是要透過對這些神聖經驗的描述,說明基督徒的唯一聖者基督。《神國與人子》在《論「神聖」》出版十七年後面世,本書第二章即是以奥托這部著作為研究目標。我們想問:奥托是如何從《論「神聖」》一書中獲得詮釋的靈感的?而他又如何解讀基督這一位《論「神聖」》所指向的「聖子」?書中所用的方法是否與一般自由派神學家常用的歷史批判法相吻合?為了找出答案,我們將從奥托的生平成就說起,再進一步介紹他《神國與人子》一書,並進入該書神國及基督耶穌的論述場域,最後並將一窺其基督論底蘊。
第三章從范德雷(Gerardus van der Leeuw, 1890–1950)的《宗教的本質和顯現》一窺其宗教現象學的梗概。號稱以「純客觀性」(pure objectivity)為其宗教研究的唯一目標的范德雷,如何兼顧其基督宗教信仰?作為一位荷蘭改革宗教會的牧師,有沒有如同一般人所認為的,把他的基督徒身分「放入括弧」,好成就一個完全沒有任何立場的中立者與旁觀者,俾從事宗教類型的建構?問題顯然是,類型建構過程中的主觀性如何與其客觀性取得協調?最後,范德雷類型學的現象學難道不也是另一種化約:把現象化約為類型?如是一來,全然非化約論的宗教學到底只是一種理想,還是一種有可能成就的實際?
羅馬尼亞宗教學者依利亞德(Mircea Eliade, 1907–86)有一套很獨特的宗教儀式理論。他認為,古人生活中,幾乎所有行為都是儀式性的,都是重複「在那時」(in illo tempore)的典範行動,因而古人是宗教性的,是宇宙的一部分。雖然很多現代科技人以為自己沒有任何宗教信仰,殊不知他們的很多行為表現仍然是儀式性的。換言之,他們在內心深處依然渴望「整體」與「救贖」,他們在潛意識裡也和宗教人一樣,尋求儀式的救贖,藉著儀式,他們希望自己與神聖發生內在的關聯,好能抵抗日常生活中那孤絕的、分裂的、破碎的命運及其黑暗的夢靨,並進一步成就生命的更新。第四章即是探討依利亞德的宗教及儀式理論,最後並嘗試從基督宗教西方傳統的聖事神學來詢問依氏儀式理論與它的相符性。
以提倡宗教對話而名聞遐邇的雷蒙.潘尼卡(Raimon Panikkar, 1918–2010),有兩個主要概念,一是多元論,二是「對話的對話」。二者表裡相依:一方面,事物本身即是多元的,它不能還原為一個單一體系;而另一方面,這個多元的實體世界,卻對它的參與者提出一個極端得近乎不合情理的要求:不是互不相干,而是相與對話。對話,是事物本身的深層需要,除此之外,它不能有別的意圖(如皈化、支配他人等)。本書第五章即在探討潘尼卡的多元論與對話論之間的關係,經由潘氏的多元論看出其對宗教對話的看法。
二十世紀初期,出現了兩個以關懷社會正義、批判經濟剝削、以解放貧窮人和受壓迫者的苦難為前提、強調教會的社會責任的基督徒神學思潮。其中之一是「解放神學」,醞釀自拉丁美洲受苦難的群眾處境;另一個「社會福音」,則是針對美國這個新興國家中的貧富懸殊、社會冷漠、與制度性剝削下的苦難問題而產生。第六章的目的,在於探究饒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 1861–1918)這一位與「(古典的)美國社會福音」的名字幾乎同起同落的先鋒勇士,先從他的生平處境講起,再看他社會福音的主要內容,社會福音的發展、困難、與沒落,最後再來看看當代的基督徒該如何看待自己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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