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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合規是新時代背景下產生的新需求。本書既以批判視角對合規與守法、環保合規等基礎概念正本清源,又對環保合規的若干重點領域及環保合規風險的主要來源予以翔實梳理;既對企業環保合規管理制度的關注,又對律師如何限度地發揮在環保合規中的作用進行了思考;既有環保合規法律規範的整合,又對企業環保合規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進行了鞭辟入裡的分析。 除此之外,附錄還介紹了企業環保合規相關法律法規清單,並制定了《企業環保合規指引手冊(建議稿)》和《律師從事企業環保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建議稿)》,對律師環保合規業務的開拓具有重要意義。
合規理論篇 第一章企業環保合規概述 第一節環保合規的概念 一、何為合規 二、環保合規的相關概念 第二節環保合規的價值與功能 一、環保合規的價值目標 二、環保合規的功能定位 三、企業環保合規的內在價值分析 第三節環保合規的發展演進 一、我國環保合規管理的發展考察 二、域外環保合規的發展概況 三、企業環保合規的基礎與動因 第二章企業環保合規的現狀分析 第一節企業環保合規的外部監管 一、環保合規法律規範逐漸完備 二、企業面臨環保合規的監管趨嚴 三、環保合規指引的規範性檔有待完善 第二節企業環保合規的內部環境 一、環保合規意識有待增強 二、環保合規職能部門有待系統化 三、環保合規管理體系需進一步細化 第三章企業環保合規的風險來源 第一節企業環保合規的主要風險來源 一、損害生態環境 二、超標排汙及造假 三、環境影響評價違法 四、環保評價失信 五、專案開發涉及自然保護區 六、銷售不符合排放標準的產品 七、碳排放違法 第二節企業環保合規風險的基本類型 一、企業環保風險的劃分方法 二、企業環保合規風險的具體類型 第四章企業環保合規涉及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民事法律責任 一、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的規定 二、民事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 三、涉及民事法律責任的典型案例分析 第二節行政法律責任 一、環境行政法律責任的追責程式 二、環境行政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 三、行政法律責任的典型案例 第三節刑事法律責任 一、環保刑事追責的特徵 二、企業涉及刑事犯罪的類型及罪名 三、刑事合規不起訴 企業管理篇 第五章企業環保合規管理 第一節環境風險管理制度 一、環境風險管理的定義 二、企業合規、企業風險、企業內控與企業法務 三、基於“四位一體”的風險管理體系 第二節企業環保合規管理模式 一、協力廠商環保合規體檢管理模式概述 二、環保體檢的具體方案 三、協力廠商環保體檢對提升企業環保管理的現實價值 第六章企業環保合規管理的基本結構 第一節企業環保合規管理的組織架構 一、合規管理部門 二、各級合規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節企業環保合規管理的客體 一、投資建設環節的環保合規 二、採購環節的環保合規 三、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環保合規 四、銷售環節的環保合規 五、其他方面的環保合規 第三節企業環保合規的具體內容 一、環保合規涉及的主要內容 二、環保合規管理重點環節 第七章企業環保合規管理的運行機制 第一節企業環保合規管理的基本步驟 一、環保合規風險檢查 二、環保合規風險的識別 三、環保合規風險分析 四、環保合規風險評估 第二節制定環保合規管理制度 一、ESG與企業環保合規 二、全生命週期角度下的企業合規管理 第三節建立有效運行的合規管理機制 一、培訓機制 二、投入機制 三、考核機制 四、舉報和調查處理機制 第八章企業環保合規管理典型樣本 第一節G集團公司環保合規管理體系 一、建立健全企業環保合規管理體系組織架構 二、建立閉環合規管理運行機制 三、規範完善環保合規保障機制 第二節H公司環保合規管理體系 一、成立專門的合規組織 二、制定管控措施優化合規管理制度 三、持續提升員工的合規意識 四、強化多元利益相關方的交流與合作 律師業務篇 第九章律師在環保合規中的角色與作用 第一節合規法律服務的類型與方式 一、環保合規法律服務的類型 二、合規法律服務的方式 第二節律師在企業環保合規管理中的作用 一、企業環保合規顧問的來龍去脈 二、律師在企業環保合規管理體系中的作用 第三節環保合規中律師的職責與業務要求 一、環保合規中律師的職責 二、律師在企業環保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中的具體要求 第十章環保合規業務的團隊建設與管理 第一節律師開展環保合規工作的專業技能 一、環保合規律師團隊的專業結構 二、律師身份的轉變與業務升級 第二節律師參與環保合規工作指導建議 一、事前環保合規建設工作流程 二、事中合規建設工作 三、事後環保合規補救指南 四、協力廠商獨立監管人 第十一章律師環保合規業務的開展及風險防範 第一節打造環保合規計畫 一、制定環保合規“章程” 二、設計環保合規組織體系 三、制定環保合規政策和員工手冊 四、安排具體的合規實施程式 第二節律師執業風險預防 一、合規律師執業風險來源 二、律師執業風險的預防 附錄 一、《企業環保合規指引手冊(建議稿)》 二、企業環保合規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三、《律師從事企業環保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建議稿)》
白明旭,中共黨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專業法學碩士,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博士,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系武漢市涉案企業合規協力廠商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師人才庫、湖北省涉外律師人才庫、武漢市法學法律人才庫等入庫成員,武漢市“雙百計畫”批青年領軍人才律師,武漢市百名名優律師,“湖北省首席法律諮詢專家團隊”環保法領域法律諮詢專家,還兼任武漢市江漢區第十六屆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雙碳法治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武漢市律師協會環境資源專業委員會主任,武漢市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以及華中科技大學專業學位兼職導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合作導師、湖北經濟學院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等社會職務。 擅長爭議解決,刑事辯護,企業合規管理,環境、資源與能源領域法律服務。曾在《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國律師》《楚天法治》等期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 軒梓翰,中共黨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專業法學碩士,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兼任湖北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 具備扎實的法律理論與實務基礎,擅長爭議解決,企業合規管理,環境、資源與能源領域法律服務。 鄒東來,中共黨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法學碩士,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二級合夥人。 曾任職於大型中央企業從事法律合規工作,擅長爭議解決,企業合規管理,環境、資源與能源領域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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