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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家(State)的觀念考察,起自馬基維利的國家理性,續自布丹的主權,到霍布斯的契約論,創生主權國家的概念,近現代國家的理據即為──秩序。盧梭提出的社會契約論則是主權者位格自君主到人民的轉移,社會契約論中以「同意」作為要素,使得道德義務(誠信)自此轉化成為政治義務(服從),此亦為正當性的來源。再至施密特對政治概念與主權者的定性,劃分出政治作為獨立於其他範疇的獨立場域,亦即友敵,也據此描繪出民族國家(nation)的型態。 本書依次探討主權的權力本質、懲罰理論,進而歸納整理出本書欲回答的三點問題:近代國家的刑罰權是什麼?權力的型態又是什麼?懲罰又是如何被正當化?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近代國家之概念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近現代政治思想概述 第三節 主權:霍布斯與利維坦 第四節 主權者更易: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第五節 例外狀態:施密特的決斷論 第六節 結語 第三章 權力、自由、規訓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權力 第三節 自由 第四節 規訓與懲罰 第五節 結語 第四章 懲罰的意義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關於懲罰的一些觀念 第三節 應報理論 第四節 威嚇理論 第五節 復歸理論 第六節 表達、溝通理論 第七節 結語 第五章 結論 附錄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曾友俞 執業律師 書評、影評、文化政治評論作家 學歷 文化大學法律系碩士 著作 公民社會:辯護之餘,反思政治、哲學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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