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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英文字,在大西洋兩岸說出來的效果,竟然天差地遠? 究竟誰講的才是「道地」英語?又是誰「污染」了語言正統? 單字、片語、慣用句,處處蘊藏英/美語間的傲慢與偏見, 以語言為鏡,最能體會英/美文化間的愛恨情仇 【具體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求生指南】 【英/美語學習者的教戰守策】╳【寫給英/美文化愛好者的情書】 Quite──小小的副詞修飾語有巨大的殺傷力,時而令人心碎,時而使留學生考試落榜、害跨國求職者失業…… Sorry──這個字眼英國人平均一輩子要講一百九十萬次,有十幾種不同的語調和說法,卻只有一種是真的表示「對不起」?! ◆ 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英國人其實都更近似日本人,而不像「同文同種」的美國人? ◆ 英國貴族學校的學生說起話來其實不像在演《唐頓莊園》,反而比較像毒販? ◆ 「OK」這個字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代表了一種美式生活哲學? ◆ 哪個髒字堪稱是粗話界的黑色小禮服,既經典又百搭,英美兩國通吃? ◆ 會讓英美國民共同蹙起眉頭、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個字眼呢? 當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鐘,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線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國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了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人擔心這兩個國家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表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歷史和迷人的文化。 無論是哪種讀者—— ✓ 必須與英美人士溝通,想避免「語言事故」發生 ✓ 是戀英癖或戀美癖患者,想尋求治療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證自己的英美刻板印象 ✓ 熱愛語言,對遣詞用字的精確性有強迫症 都將因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誤解暗暗心驚、也會為兩國人對彼此的各種傲慢與偏見捧腹大笑,更將走上一趟淋漓盡致的英美文化之旅。 資深文化人艾琳.莫爾親身經歷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的激盪,她潛心鑽研語言如何表現出使用者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道盡英/美語之間的愛恨情仇。本書共三十一個章節,每章都以一個在文化差異上別具深義的單字出發,旁徵博引、深入淺出探討飲食、階級、健康、婚姻、性別、職場、教育……等諸多層面,內容機智詼諧,深具洞察力。 ┤好評推薦├ 「很多人都知道,飛越大西洋兩岸可能相當不舒服——而『相當』一詞又不一定是你心裡所認定的意思,這一點更是雪上加霜。風趣幽默、聰明慧黠,觀察力又敏銳到令人有些憂心的作者,寫了這本精彩的指南,娓娓道出英語的兩個分支之間的差異,從頭到尾都讓我驚艷不已。身為一個英國人,我會說:『喔,啵棒的(Oh, jolly well done)!』不過,我也想再加一句:『幹得好(Good job)!』」 ——琳恩.特魯斯,暢銷百萬冊語文書《教唆熊貓開槍的「,」: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作者(摘自本書序言) 莫爾寫了一本絕對易讀、聰明(這十足是美國人說的意思)又發人深省的作品,輕鬆地打破了讓美國人和英國人引為詬病的文化刻板印象。 ——《出版人週刊》 佛羅里達長大,目前定居倫敦的作者首度登台,一出手就對水池兩岸特定俚語用法的重要性提出生動風趣、有時又帶有一點無厘頭的研究……輕鬆活潑又自我調侃的風格,引人入勝。 ——《柯克斯評論》 資訊豐富,又貼近個人,有時候趣味橫生……的確,我用來形容這本書的詞彚正是『迷人』。 ——《泰晤士報》 「這本書讓我為之瘋狂!但是我的意思不是美國人說的『憤怒抓狂』,而是英國人說的『狂熱、瞠目結舌』。關於英語和美語之間的障礙,已經有許多論述,但是跟其他人比起來,艾琳.莫爾讓這個主題更多了一點人味。」 ——理察.李德羅(Richard Lederer),《苦澀的英語》(Anguished English)作者 「分隔英美兩地的汪洋裡,充斥著語言事故的殘骸與文化波濤。可是艾琳.莫爾對這片凶險水域的研究卻是平靜的令人心安,又極度風趣。有關當局應該把她的書掛在邊界海關。」 ——賽門.加菲爾德(Simon Garfield),《紐約時報》暢銷書《字體故事》(Just My Type)作者 「《這不是英文》一書風趣幽默,又提出深刻的見解,令人驚喜萬分!艾琳.莫爾在書中揭示了:語言最事關緊要的不是我們說了些什麼,而是我們想表達什麼意思——以及其他人聽到了些什麼。這本書講的不只是我們語言中不尋常的稀奇古怪之處,更是文化與潛規則的假設對文字定義所帶來的困擾。」 ——約翰.波拉克(John Pollack),《雙關語照常升起》(The Pun Also Rises)與《捷徑》(Shortcut)作者 「艾琳.莫爾說起語言來,既有權威又風趣十足,泰然自若地給了字源、逆構詞,還有混成詞。然而,她的書名更是賣弄了一下文字遊戲:《這不是英語》的內容並不是真的跟文字有關——而是關於她可以自稱為故鄉的兩個國家之間的微妙差異。」 ——康斯坦絲.賀爾(Constance Hale),《罪惡與造句法》(Sin and Syntax)和《惑迷砸吻:生動的動詞》(Vex, Hex, Smash, Smooch)作者
作者簡介艾琳.莫爾Erin Moore美國人,成長於佛羅里達州,從小就是英國文化迷,曾擔任美國知名出版社編輯,專門引介英國書籍到美國,像《教唆熊貓開槍的「,」》就是由她負責編務。莫爾婚後與丈夫和女兒定居英國多年,親身經歷了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之間的激盪,對英美文化差異有很深刻的洞見和體悟。譯者簡介劉泗翰資深翻譯,悠遊於兩種文字與文化之間,賣譯為生逾二十年,譯作有《四的法則》、《卡瓦利與克雷的神奇冒險》、《陌生人的孩子》、《愛的哲學課》、《三郎》等三十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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