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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裡旦在本書中以最簡煉的語言集中論述了古典自然法思想,以及自然法與人權的關係。 全書共兩章。第一章系統地論述了自然法思想家所理解的社會。社會乃是由人組成。人之本質乃在於人之位格性。位格性成為人之為人的關鍵,因而也成為理解社會之關鍵。第二章系統地論述了人權。人權的基礎乃在於人之位格性。總的來說,本書系統而簡煉地表達了馬裡旦所參與起草的《世界人權宣言》背後的思想邏輯。
一 一個由“擁有人格的人”所構成的社會 第1章擁有人格的人 第2章人與社會 第3章共同善 第4章極權主義與人格主義 第5章社會生活中人的運動 第6章自由人所構成的社會的四個特徵 第7章一個本真的基督教社會 第8章社會在歷史中的演進 第9章自由的征程 第10章共同使命 第11章人類生活本身的內在進步 二 人的權利 第12章政治人本主義 第13章動物性與人格.性 第14章自然法 第15章自然法與人權 第16章自然法、萬民法與實在法 第17章擁有人格的人所擁有的權利 第18章公民的權利 第19章勞動者的權利 第20章諸權利概覽 附錄一 國際人權宣言 附錄二 馬里旦的思想 .......... [加拿大]威廉·斯威特 譯後記
雅克馬里旦,法國著名哲學家,20世紀最傑出的湯瑪斯主義思想家,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主要著作: 《知識之諸程度》(1932)、《整體人道主義》(1936)、《形而上學前言》(1962)、《十字路口的教育》(1942)、《理性之域》(1952)、《位格與共同善》(1947)、《人與國家》(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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