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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選題為四川眉山市法學會課題結項成果,旨在弘揚傳統文化,發掘地方寶藏,挖掘唐宋八大家中蘇洵、蘇軾、蘇轍“三蘇”父子在其文學成就和文學遺產之外不可忽視的法律思想,展示中華經典文化的豐富和多維,為借鑒和吸取傳統中華法系中有益的法制思想和實踐經驗,樹立文化自信作出積極探索。 全書主要由以下7個部分組成:“北宋史料中的蘇洵、蘇軾、蘇轍法律思想與實踐輯錄”“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觀與蘇洵、蘇軾、蘇轍傳統法思想的特點”“北宋蘇洵、蘇軾、蘇轍的立法與行政法律思想及實踐”“北宋蘇洵、蘇軾、蘇轍的吏治主張與傳統法文化”“北宋蘇洵、蘇軾、蘇轍的傳統刑事法思想與實踐”“北宋蘇洵、蘇軾、蘇轍的傳統司法理念與實踐”“三蘇法治軼事、故事、典故輯錄解讀”,全面反映了“三蘇”父子的法律思想和實踐。
序 / 001 上編 :“三蘇”法治思想研究 導論 “三蘇”法治思想的淵源與影響 / 第一章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觀與“三蘇”傳統法思想 的特點 / 一、北宋的社會轉型 / (一)士大夫階層的崛起 / (二)中央集權的強化 / (三)北方強敵的威脅 / (四)儒家思想的裂變與重整 / 二、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觀 / (一)功利主義的法律觀 / (二)理學主義的法律觀 / 三、“三蘇”傳統法思想的特點 / (一)蘇洵傳統法思想的特點 / (二)蘇軾傳統法思想的特點 / (三)蘇轍傳統法思想的特點 / (四)“三蘇”傳統法思想的共性與個性 / 第二章“三蘇”立法與行政法律思想及相關實踐 / 一、禮以養人,法須合禮順情,法輔德禮教化 / 二、任人任法兼顧,不應苛法拘吏,賢人可補法漏 / 三、法宜寬仁,稱罪立法,廣賞慎刑,反對繁法苛刑 / 四、賞罰嚴明慎重,信賞必罰,反對濫賞濫赦 / 五、立法不可與民爭利,法應便民利民養民 / 六、賞自下始,罰自上始;立法應嚴於官而寬於民 / 七、變法宜熟為規摹,慎重循理,不可輕率魯莽 / 八、法既立則篤信嚴守,不可複以君言代法 / 九、立法必由中書,不可法出多門 / 十、立法必須因應時勢,順乎民情民心風俗 / 第三章“三蘇”的吏治思想與傳統法文化 / 一、蘇洵政論中的吏治思想 / (一)用人不疑 / (二)信賞必罰 / 二、蘇軾、蘇轍的施政能力 / (一)蘇軾從政的榜樣與軼事 / (二)蘇轍“吏事精詳”“不曾忙” / 三、蘇軾、蘇轍的吏治主張 / (一)為治務本 / (二)兼聽廣覽 / (三)裁冗懲奸 / 四、結論 / 第四章“三蘇”的傳統刑事法律觀述略 / 一、蘇洵的刑事法律觀 / (一)刑與勢(威勢)、術 / (二)違法犯罪的原因 / (三)刑應因勢(形勢)而變 / (四)治官之刑 / 二、蘇轍的刑事法律觀 / (一)王霸與刑 / (二)術與刑 / (三)消滅犯罪須治本 / 三、蘇軾的刑事法律觀 / (一)王霸與刑 / (二)術與刑 / (三)賊盜之罪的原因 / 四、結論 / 第五章“三蘇”法治思想的重點:重民生 / 一、“三蘇”“重民生”法律思想的表現 / (一)主張“貧者有田以耕”,保障民生 / (二)重視賑災,防民饑饉 / (三)革除弊法,解民之厄 / (四)改良制度,便利民生 / (五)興修水利,改善民生 / (六)原情執法,令順民心 / 二、“三蘇”“重民生”法律思想的幾點說明 / (一)“三蘇”法律思想在“重民生”上有一致性 / (二)免役法上更加彰顯蘇氏兄弟的“重民生”精神 / (三)“三蘇”“重民生”法律思想受時代精神激蕩而成 / 第六章蘇軾的司法理念與實踐 / 一、引言 / 二、密州盜竊案 / (一)密州案之盜竊部分 / (二)密州案之兵卒殺人部分 / (三)蘇軾的處理 / 三、杭州顏氏案 / (一)一場因稅收新政引發的騷亂 / (二)縝密分析與密行緝探 / (三)法外處刑與上奏待罪 / 四、杭州高麗僧案 / (一)案件背景 / (二)案件起因 / (三)案件的審理與立法建議 / 五、杭州商人負債案 / (一)案件經過 / (二)蘇軾的處理 / 六、結論 / 第七章“三蘇”法治故事解讀 / 一、蘇軾富有人文關懷的司法理念和實踐 / (一)考場編典故,現實行仁政 / (二)緩其獄與嚴執法:均為保民 / 二、蘇軾、蘇轍對宋代與民爭利政策的反對 / (一)上疏皇帝反對政策與民爭利 / (二)出鎮地方時“因法便民” / 三、“烏台詩案”:蘇軾所遭遇的牢獄之災 / (一)起因:譏切時事之言,爭相傳誦 / (二)從立案到審判 / (三)定案 / 四、蘇軾在杭州:文章太守和花判 / (一)寫畫白團扇 / (二)花判公案 / (三)花判助官妓從良 / 五、“蘇文熟,吃羊肉”:蘇軾文章的禁與開禁 / 六、餘論:法制史上的箭垛式人物 / 下編:“三蘇”法治史料輯錄 第八章蘇洵法治史料 / 一、至和年間 / 二、在嘉祐間的法治軼事、故事 / 第九章蘇軾法治史料 / 一、中舉應制時期 / 二、鳳翔簽判時期 / 三、熙甯初年京中任職時期 / 四、通判杭州時期 / 五、知密州時期 / 六、知徐州時期 / 七、知湖州時期 / 八、烏台詩案時期 / 九、黃州謫居時期 / 十、移汝州、居常州時期 / 十一、知登州時期 / 十二、元祐初在京任職時期 / 十三、知杭州時期 / 十四、知潁州時期 / 十五、知揚州時期 / 十六、在京任尚書時期 / 十七、知定州時期 / 十八、貶逐英州、惠州、儋州時期 / 十九、北歸至逝世時 / 二十、蘇軾身後 / 第十章蘇轍法治史料 / 一、少年時期 / 二、進士制科時期 / 三、留京侍父時期 / 四、任職大名府推官時期 / 五、任職制置三司條例司時期 / 六、任陳州教授時期 / 七、任齊州掌書記時期 / 八、任南京簽書判官時期 / 九、貶筠州鹽酒稅時期 / 十、任歙州績溪令時期 / 十一、元祐任職中樞時期 / 十二、貶官汝州和袁州、筠州、雷州、循州時期 / 十三、北歸穎昌時的法治軼事、故事 / “三蘇”法治史料分類索引 / 跋
眉山市法學會是中國法學會下屬地方法學會,多次被評為全國地方法學會系統先進集體。本書由眉山市法學會主編,由以下等多位學者共同完成。趙曉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儒學與傳統法律文化研究會理事、中國監獄學會監獄史學專業委員會委員等。主要研究領域為宋代法制史、近代法制史,馬工程教材《中國法制史(第二版)》副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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