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合一詞,原本是由諾威(Novell)公司前任CEO雷.羅諾達(Ray Noorda)所提出,為描述企業間競爭與合作的關係,他將英文中「競爭」(Competition)與「合作」(Cooperation)兩個字拆解出來,組成「競合」一字(Coopetition)。
競合策略的主要論點便是如何「藉由競合創造出不同與以往的嶄新價值」,但在建立新價值的過程中,卻往往必須透過競爭與合作的方式來達成。
「協同」(Collaboration)是一種價值創造,事先講好遊戲規則、有秩序的執行、共同處理異常狀況與不斷檢討的競合遊戲。對供應鏈而言,上下游企業間在找尋一個共有、協作的方式或流程,以期消弭供應鏈上運作的資源浪費或低效率的關鍵點,更進一步創造出互惠互補的附加價值,而協同作業同時含有合作與競爭的關係與利益。
協同的出發點來自雙方「互惠互補」的心態,這種公平心態(Fair-minded)的建立,能讓原本「你爭我奪、你有我無」的商業競爭,升級成為「你好我也好、你有我也有」的雙贏互動。從「合競理論」的論述中,企業追求的最佳實踐取決於廣大象限中的最佳平衡點,而競與合的策略比例則決定於企業雙方整體的競合因素,目的在達成企業長久經營的生存利益,這也就是「最佳競合動態平衡點」的真正意義。我們稱此最佳競合動態平衡點為「公平競合」(Fair Coopetition),而實踐此公平競合關係的協同作業為「公平協同」(Fair Collaboration)。
「競爭」是人類的天性,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人們就不斷被訓練成具有競爭的野心。競爭的天性讓人類有進步的動力,然而惡性的競爭卻往往會造成文明的退步。競爭如果能建立在一個公平、有秩序的環境上,目標的執行與達成才會更有效率,也更有機會突破困境。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也懂得利用合作的力量達成困難的任務,借力使力,截長補短。除了競爭的天性之外,企業間的合作關係是對競爭關係的一種反思,藉由企業與外部夥伴的各種策略結盟,提升企業共同的獲利。
作者簡介
薛文蔚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電腦科學博士,現任聯合通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eBizprise Inc.)董事長,曾於1993至94年任職於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及潘恩韋伯(Paine Webber)等華爾街重要機構,並曾任美商組合國際電腦股份有限公司(Computer Associates International)副總裁。
徐世昌
華碩創辦人之一,交通大學高階主管管理學程(EMBA)碩士,現任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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