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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自民國八十七年立法,歷經九十年、九十一年兩次修正,明確規範政府採購的定義、廠商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罰則及廠商資格、原住民保護等等條款,對於亟欲承攬政府公共工程的廠商而言,都是必備的專業資訊。雖立法修法力圖完善,但採購爭議仍在,依本法所規定,採購之爭議得以「異議」、「申訴」、「調解」、「仲裁」的方式解決,其中涉及行政程序、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規,頗具法律專業性。
本書即針對採購各環節的爭議,分為:公共工程基本法律概念、招標開標及決標、工程契約的履約與管理、權利的主張及救濟、仲裁、罰則及附錄共七篇以Q、A編輯方式解析,提供簡易操作的解決方法,供讀者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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