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
书目分类
特别推荐
推 薦 序∣永不嫌遲!完善你的創作標配/《一杯熱奶茶的等待》原著作者暨電影編導 詹馥華003 書系緣起∣活學活用法律,成為悠遊法內、享受保障的文創工作者/劉承慶 律師007 Chapter 1:創意立業必開公司015 一、文創工作者創新創業,為什麼要開公司?017 1.公司才是現代商業中的首要角色017 2管理IP、財務責任獨立都是公司的專長018 3.一人也可以開公司019 二、什麼是公司?020 1.公司是營利性社團法人020 2.公司具備法人資格,可用自己名義享權利盡義務021 3.公司是匯集人、錢與資源的平台022 4.公司是事業永續經營的基礎022 三、文創創新創業,為什麼開公司比較好?024 1.告別人治,邁向法治024 2.作為IP的單獨擁有者025 3.控制責任,降低風險026 4.公司並非脫免責任鑽法律漏洞的工具027 四、開公司在稅務與投融資活動方面有何優勢?029 1.公司可合法節稅029 2.與投融資商業機制接軌030 五、創業時要選擇哪一種公司組織型態?033 1.有限公司 vs 股份有限公司033 2.比較適合選擇有限公司的情況035 3.比較適合選擇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036 4.魚與熊掌可以兼得: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036 六、文創創業開公司要考慮哪些問題?038 1.公司資本應有合理安排038 2.堅強團隊才是創業成功之本039 七、設立公司要注意哪些事?040 1.慎選股東040 2.不要做虛偽資本041 3.認真規劃公司章程042 4.個人與公司財務務必分道揚鑣044 八、公司資本要多少錢?沒錢或只能出少少錢可以當股東嗎?046 1.法律並無限制公司資本額下限,但要注意其他法律效果046 2.財產、技術或勞務也可作為出資方式048 3.無面額股/超低面額股可以用小錢拿大股048 4.公司資本額多寡的其他決策考量050 九、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執行長、這些職位有何不同?051 1.公司經營團隊的基本結構051 2.董事長、董事、經理人都是公司負責人052 3.經理人的職權限制053 4.監察人只能監督公司而不能參與公司營運054 十、公司名稱是否應該同時註冊為商標?056 1.太空軍商標權也被搶註?056 2.商標遭搶註可依《商標法》主張權益058 3.預防搶註之道:超前部署預先申請註冊059 Chapter 2:維護智權樂享獲利063 十一、文創創業如何保護、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065 1.商標權是著作權以外最重要的IP065 2.以公司作為保護、管理與運用IP的主體066 十二、如何利用公司建立智慧財產權系統?067 1.公司作為著作權擁有者,管理與運用都方便067 2.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以法律文件管理為起點068 3.智慧財產權契約的類型069 十三、公司的「創意」要如何維護?070 1.使創意受到著作權保護071 2.使創意成為營業秘密072 3.與聽取創意的人簽署保密合約073 十四、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獨家授權是什麼意思?074 1.專屬授權幾乎等同賣斷權利074 2.非專屬授權宜注意是否有再授權之權利075 3.獨家授權法律並未定義076 十五、如何簽訂文創授權契約?078 1.法律規定的著作財產權不易掌握078 2.授權其實很自由,契約可依交易目的逕行約定授權條款079 3.授權的基本模式080 十六、文創商品授權要注意哪些問題?082 1.著作財產權是利用著作方式的權利083 2.文化內容商品產銷可能涉及多元的著作財產授權084 3.授權不明確,等於未授權085 4.從授權目的出發處理授權契約087 十七、文創商品出了國還受到著作權保護嗎?089 1.文創商品享有著作權保護之關鍵090 2.著作權保護採創作保護主義091 3.著作權登記制度各國大同小異092 4.著作權維權首應設法證明自身為權利人093 5.提早發表時間與創作歷程資料管理是維權關鍵094 十八、文創品牌在海外如何尋求商標權保護?096 1.商標保護採註冊主義,申請註冊完成才享有商標權097 2.商標審查耗時且搶註情形嚴重,產品上市前宜先行申請註冊098 3.商標權由自己或本地代理商享有利弊互見099 4.制定商標授權條款有訣竅100 十九、承接政府的藝文採購案,可以爭取哪些智財權的權益?102 1.《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已於2021年公布103 2.藝文採購保障辦法僅限於政府採購,民間採購仍回歸商業機制104 Chapter 3:疫情下的權益保障105 二十、契約中的訂金條款及其法律效力為何?107 1.我國《民法》中有關定金效力的規定:「證約定金」與「違約定金」108 2.定金效力不限於《民法》規定,仍得以契約約定之110 3.訂金與分期付款首期款性質不同,應以契約明文約定112 4.疫情下訂金條款之解釋與爭議處理114 ※附錄: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民國110年10月5日發布)117
作者簡介 劉承慶 律師(Mann C.C. Liu) 【現職】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兼任講師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服務團講師 【經歷】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常務監事 .劇情長片《一杯熱奶茶的等待》行政監製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學士 【專長】 企業法務、文創法律、智財管理、創新創業、影視投資、文化內容跨域整合。 【著作】 .《小老闆啦啦隊2——創業法律常識完全學會》(與劉承愚、賴文智等合著,數位人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與賴文智等合著,翰蘆出版社,2003年5月) .《益思科技法律——網路篇》(與賴文智等合著,翰蘆出版社,2002年7月)
客服公告
热门活动
订阅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