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流程合理化的最後一哩路,杜絕「價格欺弄」,等著你我合力完成!
近三十年前,一家房仲公司和一個知名的廣告才子合作,打出一系列吸引人心的廣告。主要的內容是強調重視交易安全,不賺差價。這個廣告受到認同,也使大多的仲介公司,投入心力,讓買方、賣方,不管價格滿不滿意,總是可以順利的完成過戶的流程。
你付了服務費,透過仲介買房子,你的要求只限於一個完善的過戶流程?你不介意其中發生可能的價格欺弄?
作者在書中提出以案例,這個案例是真實的,而且很不幸的,不是孤例。
有對夫妻,看房子看了七、八年,始終沒有買到合意的房子。二零一九年三月,終於看上一間裝潢得非常好看的物件。房子屋齡三十多年,三十一坪左右,開價一千六百八十八萬元,吉利的數字,可是比周邊物件的實價登錄行情高了一截。
都說,裝潢美、氣氛佳的房子,十之七八是投資客的生財工具,買方王小姐也懷疑過,但是房仲經紀人告訴她,賣方是竹科科技大廠的工程師,以為自己有機會從新竹調回台北,所以買了這間房子,但人算不如天算,後來人沒調回來,房子也只好賣了。經紀人還強調,這間是屋主以自住客需求斥資百萬裝潢的房子。
這對夫妻和房仲經紀人也是舊識了,因此相信了他說的故事。看房子看了那麼久,也不是沒有相中眼的,但往往一躇躊就失去機會,這次,兩夫妻一下決心,就出了一千三百萬元的價,也付了斡旋金。
價格磋商過程中,經紀人一直聳恿他們加價,還說,沒有一千四百萬元,屋主是不會答應的。兩人擔心又會有隻快下鍋煮的鴨子飛掉,牙咬了咬,就簽了一千四百二十萬元的斡旋單,最後終於在不算心甘情願的狀況下買到了房子,圓了夢想。
首先是成交後,這對夫妻從實價登錄網站上發現這間房子很可能是同一家仲介公司五個月前成交過的物件,上一手屋主當時的成交價才一千一百五十萬元。這個情節,仲介公司從來沒有告知。這是怎麼回事?等會兒說。
其次是,買方入住前和房仲公司派來的人一起驗屋,不驗還好,一驗可就教人變臉了。原來,房子的主臥室有壁癌,浴室和客用衛浴也漏水。買方自己又找來第三方驗屋公司,發現整間屋子的漏滲水問題非同小可,裝潢板材底下到處是水痕與白華,驗屋公司告訴兩夫妻,你們可能被詐騙了!
房子老有房子老的問題,這個兩夫妻可以接受,但是刻意用裝潢掩飾,企圖欺瞞買方,就不能原諒了。誰是主導騙局的人?是屋主、仲介經紀人,還是屋主與仲介根本是同一個人?兩夫妻告訴媒體,帶看當時,仲介公司保證房子是全新修繕的,買賣契約書附上的標的物現況說明書裡,也完全沒有勾選滲漏水、壁癌、鋼筋外露等問題,這不是勾串,就是自己人掩護自己人。
有了賣方與仲介經紀人相互勾串的合理懷疑後,我們再回頭看看同一個物件五個月內成交兩次這件事,整個局的劇情是不是更完整了?讓我大膽假設劇本是這麼寫的:身兼投資客的房仲經紀人低價買進屋況不好但成本很低的物件,與裝潢等包商合作,用低廉的板材與人工幫房子裝飾裝飾,然後加碼脫手。
兩夫妻尋尋覓覓新房子的過程裡,一直蝸居在小套房裡,好不容易存夠了錢,找到了房子,卻掉進購屋陷阱裡,幾乎就要賠掉畢生積蓄。
其中,一個收了服務費的仲介人員,可以不和買方說明五個月前才以「一千一百五十萬元」成交?
房地產交易金額大,本來容易發生糾紛。而國人許多交易習慣,也導致仲介人員必須進行價格欺弄。例如,沒有付服務費的觀念。「我房子市場價格一千萬,你如果以一千萬元成交,那我不爽付服務費。」因為買賣方都是仲介的客戶,以市價成交是基本的要求。如果以市價成交,你就要仲介喝西北風,做白工?那合理嗎?於是仲介人員會傾向於壓低賣方對市場價格的期待。提供各種假資料,讓賣方認為房子的市場價值是960萬,於是賣方會心甘情願的付出服務費。情有可原,但是仍然是「價格欺弄」。
另外,雖然經過房地產從業人員多年的努力,地產交易的透明及公平性也有大步的前進。但是,二零二零年隨著地產回溫,大量情節與上述差不多的故事,在網上、在媒體被報導。
他們代表了一種不公平、不利消費者的現象,必須被改進。
作者寫這本書,揭露上述現象。希望在消費者壓力的推動下,業者有更大的助力,進一步推動地產交易安全的公平性。
本書特色
本書作者擔任房地產記者多年,大量採訪地產從業人員,因此有能力判斷網傳的真假,也有管道查證,地產業作業的真實情況。
實價登錄的推行後,「市價」的現況被掌握?基本上是的,不過你要有警覺,要自己去查,不要信任仲介人員印給你,傳給你的。
另外,其實業者還是有許多手法影響實價登錄的揭露資訊。
專家推薦
張元旭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副理事長、前內政部地政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