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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所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其橫跨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經濟法規等;傳播法亦屬於跨法律及傳播領域之領域,因此造成學習傳播法之困難。本書以傳播法之基礎理論為出發點,介紹相關重要之法律規定以及行政或司法實務之作法或見解,包括傳播法之基本概念、憲法對傳播行為之保障、一般法律對大眾傳播媒體傳播行為之保障、傳播法上大眾傳播媒體之基本義務以及一般法律對傳播行為之限制,希望能打開傳播法的大門,提供有興趣者瞭解我國傳播法之現狀與法院相關實務,搭起培養深入研究傳播法的橋樑。
自序 附註(法規說明) 第一篇 變動中之傳播法 第一章 前 言/3 第一節 撰寫本書之目的/3 第二節 本書架構/4 第二篇 基本概念 第二章 大眾傳播媒體之概念及發展/9 第一節 前 言/9 第二節 大眾傳播媒體之特性/9 第三節 大眾傳播媒體之發展/12 第三章 傳播法的重要性/23 第一節 實現人權與監督政府施政/23 第二節 重要之休閒娛樂/24 第三節 高度發展之經濟產業/24 第四章 傳播法規範/29 第一節 憲 法/29 第二節 法 律/29 第三節 法規命令/30 第四節 行政規則/30 第五節 自律規範/31 第六節 傳播法發展趨勢/32 第五章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4 第一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設立之目的/35 第二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職權/35 第三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組織與成員/36 第三篇 憲法對傳播行為之保障 第六章 言論自由之保障/45 第一節 言論自由之內涵/45 第二節 言論自由之價值/45 第三節 言論自由之限制/47 第四節 限制言論自由之方式/50 第七章 新聞自由、廣電自由之保障/52 第一節 新聞自由/52 第二節 廣電自由/53 第三節 新聞、廣電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差異/54 第八章 通訊傳播自由之保障/56 第九章 工作權、財產權之保障/58 第十章 第四權理論(the fourth estate theory)/60 第十一章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62 第一節 憲法依據/62 第二節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消極近用/63 第三節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積極近用/65 第四篇 法律對傳播行為之保障 第十二章 通訊傳播基本法/75 第十三章 意見形成自由之保障──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經營/78 第一節 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經營之背景/78 第二節 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經營之規定/79 第三節 開放黨政軍經營廣電媒體?/81 第十四章 事前檢查之禁止/84 第一節 平面媒體/84 第二節 廣播媒體/84 第三節 有線電視/86 第四節 衛星電視/86 第十五章 拒絕證言權(保護消息來源)/88 第一節 民事訴訟法/88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89 第三節 行政訴訟法/95 第十六章 搜索、扣押之限制/96 第一節 基本理論/96 第二節 司法實務/97 第三節 爭議解決/99 第十七章 意見多元化之保障/101 第一節 外部多元化之設計/103 第二節 內部多元化/106 第三節 異業或跨媒體所有權集中化之挑戰/107 第四節 實現多元化途徑/112 第十八章 資訊自由之保障/114 第一節 針對國家機關/114 第二節 針對私人(企業)/118 第十九章 著作權法上之資訊特權/120 第一節 大眾傳播媒體傳達之訊息與著作權標的/120 第二節 時事問題論述之利用/121 第三節 時事報導之特權/122 第四節 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124 第五節 合理引用/124 第六節 暫時性錄製之合理使用/125 第七節 公開演說、公開陳述/126 第二十章 利用網路資訊/127 第五篇 傳播法上大眾傳播媒體之基本義務 第二十一章 經營許可/132 第一節 平面媒體/132 第二節 廣播電視/132 第三節 有線廣播電視/137 第四節 衛星廣播電視/142 第二十二章 提供公共資訊之任務與傳播行為客觀性/148 第一節 提供公共資訊/148 第二節 客觀性/149 第二十三章 真實義務與注意義務/151 第一節 真實義務及其困境/151 第二節 注意義務/152 第三節 注意義務之重要性/158 第二十四章 更正義務/159 第一節 更正義務之性質/159 第二節 更正請求權之當事人/160 第三節 更正請求權成立要件/161 第四節 更正義務之履行與貫徹/162 第五節 媒體之抗辯/163 第六節 更正請求權與其他法律責任/164 第二十五章 提供相等答辯之義務/165 第一節 法律基礎/165 第二節 請求權之實現/166 第二十六章 節目與廣告分離義務/167 第一節 分離理由/167 第二節 規範基礎/168 第三節 節目與廣告分離之形式上要求/170 第四節 節目廣告化之認定/170 第五節 實例介紹/174 第二十七章 置入性行銷與贊助廣告/178 第一節 置入性行銷/178 第二節 贊助廣告/184 第二十八章 禁止評論義務/188 第一節 規範基礎/189 第二節 不得評論之對象/189 第三節 禁止評論義務之存廢/191 第二十九章 節目分級義務/192 第一節 法律規範/192 第二節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193 第三十章 節目與廣告管理/201 第一節 節目類型與播放比例/201 第二節 本國自製節目/202 第三節 節目內容/203 第四節 必載頻道/206 第五節 節目管理/207 第六節 廣告管理/208 第三十一章 訂立書面契約義務/210 第一節 有線廣播電視/210 第二節 衛星廣播電視/211 第三十二章 財政義務/213 第一節 收視費用/213 第二節 廣電基金/214 第三十三章 其他義務/217 第一節 廣播電視之備查義務/217 第二節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申報及申訴處理義務/217 第六篇 一般法律對傳播行為之規範 第三十四章 猥褻性言論之管制/221 第一節 刑 法 /221 第二節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25 第三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28 第三十五章 人格權之保護──刑法/230 第一節 名譽權之保護/230 第二節 營業信譽/243 第三十六章 人格權之保護──民法/245 第一節 名譽權之保護/245 第二節 隱私權之保護/251 第三節 肖像權之保護/257 第四節 姓名權之保護/262 第五節 德國雷巴赫士兵謀殺案/263 第三十七章 犯罪報導之界限/276 第一節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276 第二節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76 第三節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77 第四節 家庭暴力防治法/278 第五節 性騷擾防治法/278 第六節 人口販運防制法/279 第三十八章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281 第三十九章 應秘密事項之保護/283 第一節 國防機密、國防以外機密之保護/283 第二節 妨害秘密/284 第四十章 訪談、採訪調查行為/286 第一節 訪 談 /286 第二節 現場採訪行為/289 第三節 採訪調查行為之限制/297 第四節 臥底採訪/299 第五節 利用他人違法取得之資訊/301 第四十一章 媒體經營──公平交易法/303 第一節 聯合行為/303 第二節 結 合 /305 第三節 針對特定媒體類型之規範/306 第四節 數位匯流相關事業跨業經營行為之規範/307 第四十二章 媒體廣告行為/314 第一節 廣告之定義/314 第二節 公平交易法/314 第三節 消費者保護法/315 第四節 菸酒管理法/316 第五節 藥事法/317 第六節 食品法規/318 第七節 菸害防制法/319 第八節 競選廣告/319 第九節 其 他/320 第七篇 結語與展望 第四十三章 傳播法之未來/325
作者簡介 蕭文生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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