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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於崇功報勳之責任,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設置「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因戰(公)致身心障礙,失去工作能力,或年老無依及生活無著之退除役官兵,使其晚年能獲得妥善照顧,有尊嚴地頤養天年。「榮譽國民之家」最早成立於民國41年,緣於當時國防部為提高國軍戰力,建立退除役制度,使軍中老弱機障官兵退出軍隊,並藉以騰出缺額,訓儲後備兵員,增加國防潛力;惟此等老弱機障官兵皆從軍多年,功在國家,且來自大陸各地,單身未成家,必須妥為安置,方能落實「在營良兵,在鄉良民」國防政策。政府於設置榮家初期時,鑒於部分年老體弱或身障人員無力自謀生活,必須妥善安置,乃在新竹、台南、屏東、花蓮等縣設立「榮譽國民之家」,所需經費由政府負擔,歸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監督指揮。嗣後,陸續自民國42年起,分別由台北市政府、台灣省政府籌組設立板橋、台北、桃園、彰化、雲林、白河、佳里、岡山、太平、馬蘭等10所榮家及新竹、彰化、台南、花蓮等4所就業訓練中心,並分別於70、71年改隸本會。79年新竹等4所就業訓練中心講習所,試辦榮民自費安養,並於83年改制更名為「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由於安置就養榮民年邁體衰,生理機能老化,為符安養、護需求,陸續整建榮家房舍,辦理失智(能)養護,並自88年起規劃二階段各為期4年之中程計畫,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規範,計興(整)建白河等10所榮家老舊房舍,並成立失智(能)養護專區;另自92年起規劃第3階段中程計畫(93-96年),以興(整)建方式改善桃園等6所榮家安養榮舍。自41年起至今(96年5月31日)據統計已安置就養榮民計24萬5,655人,對安定社會及照顧年老無依之榮民貢獻良多。為配合行政院大溫暖社福計畫,指導18所榮家全面推動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工作,並運用部分資源,安置社會低、中低收入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等弱勢民眾外,並協助在地村里、社區建置照顧關懷據點,開放家區醫療復健及休閒運動設施,與民共享;另目前正評估規劃擇定佳里、太平榮家及花蓮安養中心,轉型為安置身心障礙家庭之專責機構,以符照顧弱勢,有效運用榮家資源。「安養養護篇」,涵蓋18所安養機構,並以「組織沿革演繹」、「歷任主管事略」、「現任主管願景」、「重大工作回顧」、「典範人士專訪」五大主題敘述各機構之興革,編撰過程中,各機構成立初期的首長多係民前出生,時隔50餘年,且已辭世多年,或是地址變更、或舉家遷居國外、或出國未歸,致資料圖檔蒐整困難;另因資料分散各地,致使傳送費力;或因珍貴史料遺失散落,多須比對考證,使得每次校正工作倍增難度。在各級長官之指導與協助下,歷時年餘之「安養養護篇」書冊編輯工作終將付梓,如有疏漏之處,敬請識者不吝指正,最後在此感謝所有對本篇付出心力之工作同仁,表示謝意與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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